很多人分不清楚,偷偷划转公司资金、盗窃公司资产,这种行为到底是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
罪名上的差异就意味着量刑上的差异。比如,同样是60万元的数额,职务侵占60万,属于“数额较大”,最高也就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是盗窃60万,那就已经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起步就是十年以上,甚至有可能判到无期。
那么,盗窃公司财物的情况下,如何区分这两个罪名呢?
区分关键就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便利”。简单来说,核心就是看这个员工他有没有经手或者处理那笔资金或者财物的权限,他拿走这笔钱,靠的是他的“管理地位”,还是纯粹靠“偷”?
为了更清晰地理解这个关键点,我们来看看两个形成鲜明对比的已决案例。两个案例都来自人民法院案例库,对司法实践很有参考价值。
案例1:黄某盗窃案,被判11年
【案号(2019)粤03刑终1603号】
黄某是某公司金融部的融资经理,负责项目融资资料的整合、客户联络等事务,公司并没有赋予他收付款的权限,公司的银行卡、U盾、支付密码也不由他保管。
公司有一笔融资业务,涉及资金100万元,按流程,客户会将银行卡及U盾快递至公司,由财务部门操作完成资金划拨。但黄某提前通过客户得知了快递信息,快递还没送到公司前台,黄某就私自截留了快件。当资金打入账户后,他利用U盾将这笔100万元转入自己控制的账户,部分用于还债,部分拿去网赌。之后,面对公司追查,他还隐瞒不报,谎称不知道快递去向,直到被追问多次才承认。
在审理过程中,黄某说自己是公司员工,公司高管甚至“口头授权”他可以操作转账,有利用职务便利,应当构成更轻的职务侵占罪。但法院经过调查公司制度、财务职责和高管证言后,综合认定:黄某对这笔资金不具备任何处理、控制的管理职责,公司从未授权他操作账户,相关设备本应由财务统一管理。
在这个案件中,法院指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经手单位某项财物,而是指对某项财物支配与控制的职权,即行为人利用了其本人职务上所具有的决定或处置单位某项财物的职权”,本案中的黄某利用的就仅仅是知晓快递信息的“工作便利”,对于他盗窃的这笔资金,没有支配或者控制的权限。因此,黄某构成盗窃罪,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刑十一年。
案例2:张某职务侵占案,被判3年半
【案号(2020)京02刑终502号】
与黄某案不同,接下来这个案子清晰地展现了另一种情况:即使行为人“偷”地更明显,但因为有实质的“职务便利”,也最终被认定为职务侵占罪。
张某担任某公司仓储部主管,有安排仓库的日常工作和进出货等职责,他利用能够接触和管理仓库内所有货物的职务便利,多次“秘密窃取”其负责管理的仓库内的价值50余万元的马来西亚白虾800多箱,出售牟利。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8年,但二审法院以职务侵占罪改判张某3年6个月。
一审之所以判张某盗窃罪,是因为一审法院认为,张某没有没有对外销售和处置货品的权限,所以,张某把窃取的货物卖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
而二审法院认为,职务侵占罪的“职务便利”不要求张某有销售或者处置货物的权限,只要张某有管理和经手单位资产的权限,然后利用这些权限把货物“偷”到手,就属于“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单位财物,也因此,张某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审法院还指出“窃取型职务侵占罪与盗窃罪系交叉式法条竞合关系,且不法程度存在差异,应遵循‘特别法条优于一般法条’的处理原则,认定为职务侵占罪。”可以简单理解为,窃取型职务侵占行为和盗窃行为在客观上都是盗窃,但如果行为人是利用职务便利去盗窃,满足了这个条件,就应当按特殊罪名——更轻的职务侵占罪来认定。
上述两个参考案例不仅清晰地表现出,判断职务侵占罪还是盗窃罪的关键不在于行为人的身份是否为公司员工,而在于是否“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我们也可以从中总结出“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的判断标准:
首先,行为人对该笔财物具有接触的权限。接触的权限指的是管理、保管或经手,而如果只是偶然得知相关信息,或者通过非法方式接触、控制财物,例如偷拿U盾、截留快递、盗用密码等,那么即使他是公司员工,也不具备“职务便利”,不能构成职务侵占。
其次,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的行为是基于其职务权限实施的。比如,销售收了客户的钱故意不上交、项目负责人截留回款、仓库主管从负责的库区里“顺走”货物,这些行为虽然在方式上可能看起来像“偷”,但其实都是依靠其权限完成的。相反,如果行为人是绕开制度安排,脱离工作流程,比如利用下班时间进入财务室盗取现金、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客户信息后伪装身份骗钱,虽然也是因为工作的原因知情或接触到了某些资源,但其占有行为并非基于岗位职权的行使,仍应当认定为盗窃。
总结:
盗窃公司财产究竟构成盗窃罪还是职务侵占罪,两个罪名在量刑上有着较大的差异,而区分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职务便利”。如果其行为是在履职过程中、基于岗位权限实施的非法占有,即使表现形式上像“偷”,也应认定为职务侵占;而如果其绕过制度、擅自控制与其权限无关的财物,则属于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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