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释法 >> 内容

警察请你去喝茶,你能听懂其中深层含义吗----继续盘问、治安传唤、刑事传唤、传讯区别

办案律师/作者: 胡寒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7-30

 

胡寒冰: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暨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核心成员、金牙大状单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最近在媒体中经常看到对某某因问题疫苗被带到公安机关接受立案调查,或者某某人因阴阳合同被公安机关传唤,或者在生活中你因忘记带身份证被警察带回派出所盘查询问。这些到公安局接受调查(戏称“到公安局喝茶或咖啡”)的方式,对于那些很少接触公安工作或看刑侦剧才知道公安工作的吃瓜群众,仍然是一头雾水,这些措施到底有什么不同?其实对普通人而言,到公安局接受问话跟被抓了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对于专业法律人士而言,公安机关通知到案方式决定着整个案件性质与走向。笔者就在这里分析下公安机关常用的留置盘问、治安传唤、刑事传唤、传讯等措施:

 

一、继续盘问


继续盘问,又称“留置盘问”,是指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当场盘问、检查后,发现具有法定情形而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继续进行盘问的措施。

法律依据:《人民警察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

适用对象:当场发现的嫌疑人

盘问期限: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

盘问通知形式:出示执法证件后,人民警察认为有必要继续盘问的,可以直接带回,并制作《当场盘问、检查笔录》、填写《继续盘问审批表》报公安派出所负责人审批决定继续盘问十二小时。

盘问场所:公安派出所

执行主体:公安派出所人民警察。公安机关其他部门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应当依法直接适用传唤、拘传、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不得适用继续盘问;对符合《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第八条规定的,确有必要继续盘问的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可以带至就近的公安派出所,适用继续盘问。

是否通知其他相关人员或单位: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被盘问人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

是否会被警械约束: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规定的情形外,对被盘问人不得使用警械或者武器。

法律后果:无违法犯罪情况或在规定的继续盘问期间内不能作出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在继续盘问期限内决定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

 

二、治安传唤

 

治安传唤,是指公安机关针对在调查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依照法律形式通知违法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消防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适用对象:现场发现或经调查发现的违法嫌疑人

传唤期限: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

传唤通知形式: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

传唤场所: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或被传唤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进行。

执行主体:公安派出所、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公安消防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的人民警察

是否通知相关人员或单位: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的原因和处所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是否采取警械或武器:一般传唤下,不需要使用警械;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法律后果:无违法犯罪或在规定的传唤期间内不能作出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在传唤期限内决定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

 

三、刑事传唤

 

刑事传唤,是指公安机关针对在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依照法律形式通知犯罪嫌疑人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刑事调查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适用对象: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通知形式:人民警察在传唤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出示传唤证和侦查人员的工作证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

传唤场所:一般情况下需传唤至公安机关办案场所。对于不需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侦查人员。

是否通知相关人员或单位:无需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

是否采取警械或武器:可以依法使用手铐等约束性警械。

法律后果:无违法犯罪或在规定的传唤期间内不能作出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当在传唤期限内决定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

 

四、刑事传讯

 

传讯,是指针对刑事案件中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或监视居住期间,公安机关通知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调查讯问的刑事调查措施。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适用对象:被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传讯期限:法律并未明确,一般参照刑事传唤规定: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传讯通知形式:书面传讯,向犯罪嫌疑人送达《传讯通知书》。

传讯场所:公安机关办案场所

执行主体: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侦查人员。

是否通知相关人员或单位:无需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或单位。

是否采取警械或武器:一般不需要使用警械。

法律后果:传讯时间到后,结束本次传讯;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公安机关可先行拘留。

依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会针对不同性质案件采取不同的通知到案措施。对于当事人或者家属,这也是初步了解案件性质的关键。

 

 

阅读量:4401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胡寒冰
胡寒冰单位、经济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810045793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嫌疑人X涉嫌诈骗罪 之 取保候审申请书
顺风车司机拉到偷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辩护?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严惩与教育: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影响与启示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