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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员工“自取”,职务侵占?

办案律师/作者: 林安琪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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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公司承诺要给员工发放工资、奖金,却迟迟没有兑现。于是员工私自把奖金转入了自己的账户。

从公司的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未经过公司的同意,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擅自侵占公司的财产,于是报案,导致转账的员工涉嫌职务侵占罪。

但员工却觉得很冤,“这本来就是我应得的,公司不仅没有兑现应该给的奖金,反而让我面临牢狱之灾”

那么,我们以两个真实案例来讨论:公司拖欠工资或奖金时,员工私自转账,为什么通常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正文:

首先,还是先简单介绍一下什么是职务侵占罪,指的是窃取、骗取或者侵吞单位财物的行为,而主观上要求行为人对于单位的财物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所谓非法占有目的,简单来说就是,我明知这财物不属于我,而我却意图将其占为己有。

而在公司拖欠工资和奖金的情况下,员工通过转账方式“自取”应得的报酬,表面上看似侵犯了公司财产的管理秩序,但实际上,员工不具有刑法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

对于员工来说,工资和奖金是其合法劳动所得,是对其劳动的回报。若公司未按时支付这些款项,员工通过私自转账的方式“取回”属于自己的报酬,从主观上讲,员工并无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员工只是试图取回自己应得的部分,而非偷取或侵吞公司财产。

虽然员工的“自取”行为在形式上可能干扰了公司财务管理的秩序,但从实质上讲,这种行为缺乏非法占有的主观意图,因此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例分析

案例150万元“奖金”引发的刑事指控

张某在某货运公司担任总经理,也是这家公司的股东,在没有经过公司和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以发放半年度销售奖金为由,擅自将公司账上的50万转到个人账户,据为己有。【案号:(2014)温鹿刑初字第1072号】

公司发现后报案,公司的另外一个股东高某称,张某不享有奖金,公诉机关采纳了高某的说法,认为张某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产,于是以职务侵占罪提起公诉。

“张某是否应当享有奖金”是本案件的争议焦点。如果这50万元属于张某应得的奖金,那么如前所述,张某只是取回了自己的应得报酬,因此主观上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证据不足:尽管控方提供了一个股东高某的被害人陈述,声称张某不享有奖金,但法院认为这一证据并不充分,因为高某作为股东,与张某之间存在利益冲突,且没有其他证据能够支持高某的这种说法。此外,张某曾表示,前两年公司资金紧张,他并未请去应得的奖金,而是等到公司资金充裕后再取回,而公司的工资明细中,确有前两年的奖金名单中都有张某。

存疑有利于被告原则:由于控方提供的证据不足,法院最终采取“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认为张某享有这50万元的奖金,也因此其“自取”行为缺乏职务侵占罪所要求的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案例2:员工取走公司营业收入抵扣欠款

鲁某在一家旅游公司担任酒店运营部总经理,由于与公司法定代表人杨某发生争执,鲁某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离开公司,并擅自将公司APP中的66万元营业收入提现至个人账户,向公司表示用以抵扣公司拖欠的工资和提成。【案号:夏检刑不诉〔2022〕19号】

公司发现后报案,公安以职务侵占罪立案并展开侦查。然而,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院认为,鲁某与被害公司之间存在明显劳动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范畴,不宜以刑事犯罪论处,最终决定对鲁某不起诉。

合法请求权的阻却作用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司法机关在判断私自转账的员工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时,并不会局限于客观上的“私自转账”行为,还会深入判断员工是否具有合法的请求权,进而决定是否认定其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因此,合法请求权的阻却作用在职务侵占罪的判断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上述两个案例中,张某和鲁某都因为有这种合法请求权而被认定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

而判断员工是否具有合法的请求权通常会根据以下情况进行考量:①公司是否存在拖欠工资奖金的情况?是否与员工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②员工是否多次通过正常渠道未能获得应得的款项?③员工私自转账的金额是否与合法债权相符?如果转账金额与员工应得的工资等相符,那么员工这种私自行使请求权的行为就没有超过限度。

而公诉机关作为控告方,需要提供充足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明员工在转账时并非出于行使合法请求权,例如,如果公诉方能证明公司没有拖欠,或者员工的转账金额超出了其合法应得款项的范围,那么员工可能会被认定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从而构成职务侵占罪。而如果证据不足,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债务关系不清晰,司法机关将会依照“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认定员工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在这种情况下,员工私自转账的行为就因为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而仅属于违规行为,不构成职务侵占罪。

私自转账行为即使没有构成职务侵占罪,也可能面临公司内部的纪律处分或民事赔偿责任。法律并不鼓励员工“绕开”司法机关而通过“私力”来解决纠纷,员工在面临工资未支付等问题时,应首先通过合理合法途径向公司要求支付,如协商、申请劳动仲裁。否则,若员工的私自转账行为导致公司财务损失或经营风险,其仍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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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安琪
林安琪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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