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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状论坛]第一百一十三期:律师视角中的检察执法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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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律师应化州市检察院邀请作专题讲座

[金牙大状论坛]第一百一十三期

律师视角中的检察执法

—从重大案件控辩对抗的经验谈起

主讲人:王思鲁

引言

律师与检察。

律师与检察不是敌手,而是对手。律师的经验利于提升检察执法的质量。

一、办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

对重大案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要坚守的办案原则,其是司法公正的根本保障。(从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批办的海南警察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终判无罪并获国家赔偿案、湖北警察王先聪徇私枉法案谈起)

二、法律监督之审查逮捕。

高效、公正的审查逮捕。(从部挂牌的赖某等涉嫌非法经营终无罪不诉案、省长批办的龚某涉嫌合同诈骗终判无罪案谈起)

三、检察执法之二大重点:(自侦案件)立案侦查、审查起诉。

高效、公正的立案侦查。(从雷顺爱等涉嫌贪污、受贿终无罪不诉案、汪某等涉嫌贪污终犯罪情节轻微不诉案、上级交办的刘某涉嫌受贿终无罪不诉案谈起)

高效、公正的审查起诉。(从部挂牌的马某等涉嫌巨额贩毒终判无罪案谈起)

结语:检察和律师是法治制度下的法律共同体,“冤家”依法“相争”,共促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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