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质证意见和发问提纲 >> 内容

辩护律师如何对控方提供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3-01


辩护律师如何对控方提供的证人证言进行质证?

导语:这是肖律师在办理某特大保健品诈骗案对检方证人证言的质证意见

质证意见:对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证明目的、证明标准方面发表如下意见:

第一,王某、杨某、刘某、徐某、屈某等证人证言与其提供的公司资料内容相互印证,对其真实性予以认可,证明北京W集团旗下公司销售的保健品,均系资质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加工的产品。

王某《询问笔录》(卷51P16-17):“我们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代用茶的经销贸易公司……我们公司会把生产加工代用茶的业务再委托给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代加工。”“他们公司(安徽W)和我的公司签订过代加工合同。”“我们公司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

杨某《询问笔录》(卷51P20):“我们公司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我们没有生产许可证的资质,所以我们接了订单以后都是委托第三方公司生产加工的。”

杨某提供了其所在公司武汉Q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Q”)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安徽W与武汉Q的代加工合同、武汉Q与枣阳市QX养生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QX”)的年度代加工合同、武汉Q与武汉T健康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健康公司”)的代加工合同。证明实际生产加工代用茶、胶原蛋白肽等产品的厂家为QX、T健康公司。证人徐华提供了T健康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证明T健康公司是资质齐全、有保健品生产许可的厂家,与证人王某、杨某证言相互印证。王某《询问笔录》提到他们委托的公司都是有资质的第三方公司,而办案机关没有相反证据证明QX没有资质,可推断QX亦属于资质齐全、有保健品生产许可的厂家。

刘某《询问笔录》(卷51P41):“我们是给安徽W代加工的……”刘某提供了其所在的湖北Y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Y公司”)的营业执照、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代用茶行业标准,证明湖北Y公司是资质齐全、有保健品生产许可的厂家。虽然刘某提到他们公司生产的青春堂Q茶属于食品,对外不能宣传有降血糖的功效(刘某《询问笔录》卷51P42),但是该茶的配方有Q叶、秋葵、黄精、决明子、山药、沙棘、绿茶等等,这些配方都是从国家药食品同源目录里找到的具有降血糖功能的药材(刘某《询问笔录》卷51P42)。

因此,青春堂Q茶严格意义上来说属于保健食品(其配方具有保健功能),对外宣传其具有降血糖功能并没有虚构事实。加之湖北Y公司有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食品药品生产许可证,生产青春堂Q茶这一保健食品也没有超出生产经营范围。

屈某《询问笔录》(卷51P65):“(我们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都有,食品生产许可证就包含了保健食品”“TT善堂片是安徽W委托我们公司生产的”“T善堂片的配方、功能和说明书等都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批件的。”

屈某提供了湖南T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制药公司”)与安徽W的购销合同、T制药公司的营业执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批件、食品生产许可证,证明T制药公司是资质齐全、有保健品生产许可的厂家。

上述公司资料(卷51、52)证明北京W集团旗下公司销售的保健品,均系资质齐全的正规厂家生产加工的、有产品批号的正规保健食品,并非一般保健品诈骗案件中的“三无产品”。

第二,刘某、屈某、杨某、杨A、蔡某艺等证人证言与其提供的产品检测资料内容相互印证,证明北京W集团旗下公司销售的保健品,系经过食品安全检验、具有一定保健功能的合格保健品。

杨某《询问笔录》(卷51P122-123):“AW植物草本抑菌凝胶主要功能就是抑菌,不是药品也不是食品,没有功效的,就像香皂和洗手液差不多都是抑菌作用。”

杨某提供的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检验报告(检验产品为中佳C牌植物草本抑菌洗液)显示:该抑菌洗液的微生物污染检测结果符合GB 15979-2002的规定,无刺激性,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均有抑菌作用(卷51P158)。

AW是安徽W的注册商标,江西C公司生产加工出抑菌洗液后会贴上“AW”这个商标,所以称之为“AW植物草本抑菌凝胶”,而非“中佳C牌植物草本抑菌洗液”,它们实际是同一种产品(卷51P122)。

杨某所述“AW植物草本抑菌凝胶主要功能就是抑菌”与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检验报告相互印证,但杨某说产品没有功效与其陈述的“有抑菌作用”自相矛盾,与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检验报告相互矛盾。抑菌、清洁作用就是产品本身的功效,对人体健康有利,也能起到预防、保健作用,属于合格保健品。

北京W集团旗下公司通过销售合格保健品取得他人财产,不是无任何代价地占有他人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阅读量:155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肖文彬
肖文彬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510485123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