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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札记|硅胶娃娃体验店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成功获撤案处理

办案律师/作者: 马泽恩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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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律师承办一起硅胶娃娃体验店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的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快速介入,凭借专业法律意见高效辩护,成功推动公安撤销案件,转为行政处罚,帮助当事人化解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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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经过

当事人开设硅胶娃娃体验店并在店内配置VR设备,后期其在VR眼镜内存储淫秽视频。9月18日,侦查机关以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对当事人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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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于10月4日正式委托马律师介入。接受委托后,马律师10月5日完成首次会见,经了解,当事人告知《变更羁押期限通知单》已经将罪名改为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相比于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更重的罪名,撤案的难度更大。

马律师在全面了解核实案件事实,梳理案件核心争议后,于10月8日向办案机关递交《建议撤销案件的法律意见书暨取保候审申请书》(具体法律意见下一篇文章中继续分享),充分阐述法律意见,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作行政违法处理。

该案后续移送预审大队审查,预审大队收到法律意见书后,马律师多次联系预审大队催促其重视该案件的定性并希望尽快做出撤案决定,预审大队经全面核查本案事实、证据,充分采纳马律师的辩护意见,并于10月14日出具《撤销案件决定书》正式撤销案件,改为行政处罚。当事人成功化解刑事追责的风险,免于留下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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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感悟

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是辩护黄金期。一份说理扎实的法律意见书,能够引导办案机关客观审查事实证据,厘清刑事犯罪与行政违法的界限。并非存在违法行为就必然构成刑事犯罪,精准抓住案件定性关键点,才能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关于请律师的时机

经常有客户问我,什么时候聘请律师比较合适?我的回答是越早越好。比如这个案子,如果马律师能更早介入,当事人说不定就能更早恢复自由。关注过马律师办案记录的朋友应该知道,马律师之前办过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的案子(详见:马泽恩律师无罪案例:传播淫秽物品罪从刑拘转治安处罚),最后把刑事案件转成了行政处罚,当事人在被拘留后的第八天就转为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决定拘留十天,羁押天数折抵完就直接出来了。那个案子里马律师是当事人被刑拘第二天就介入的,可这个案子马律师是等到当事人被刑拘第十七天才介入的,直到第二十七天才改成行政处罚,处罚是拘留十四天,羁押时间抵扣完还多出来十三天,当事人平白多损失了十三天的自由。这么看的话,你觉得什么时候请律师合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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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泽恩
马泽恩涉黄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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