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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skpark 事件:“中国版N号房” 触碰的法律红线深度解析

办案律师/作者: 马泽恩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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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境外社交平台 Telegram 上的 “Maskpark” 频道因大规模传播女性私密影像、滋生非法交易等问题引发社会强烈震动,被称为 “中国版 N 号房” 事件。该事件中,大量偷拍素材(涵盖厕所、酒店、地铁等私密或公共场合的隐蔽拍摄)、亲密关系人恶意泄露内容及 AI 换脸伪造的私密影像在平台流传,同时频道内还充斥着针孔摄像头售卖、色情资源交易等非法行为。从我国《刑法》视角审视,这一事件已触及多条法律红线,具体解析如下:

一、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或者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Maskpark事件中,针孔摄像头等设备被大量用于厕所、酒店、地铁等私密或公共场合的偷拍,成为侵犯他人隐私的“帮凶”。这些设备若被认定为“窃照专用器材”,则生产、销售者可能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三条,构成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因为偷拍造成严重后果(如受害者因隐私泄露导致精神崩溃、自杀等极端情况,或者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的恶劣影响),则使用者可能因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被判刑。

三、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三条,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据披露,Maskpark主频道成员超 10 万,关联群组最大规模达 90 万人,传播范围远超 “情节严重” 标准。对于通过标价出售私密视频、收取会员费等方式牟利的上传者,其行为已符合“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物品” 的构成要件,涉嫌构成该罪,将面临较重刑罚。

四、传播淫秽物品罪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若传播者并非以牟利为目的,仅是单纯扩散平台内的淫秽影片、图片等内容,但其传播范围广、影响恶劣(如覆盖数十万人的群组传播),则可能因“情节严重” 涉嫌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五、侮辱罪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事件中,部分群组成员在传播女性私密影像时,还伴随露骨的侮辱性评价、恶意调侃,甚至煽动他人对特定女性进行网络围攻。这种以公然方式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若导致受害者“社会性死亡”、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已涉嫌构成侮辱罪,行为人需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Maskpark 事件不仅撕开了跨境网络犯罪的冰山一角,更暴露出非法产业链中罪名交织的复杂性。其背后隐藏的利益链条与法律漏洞,既凸显了跨境网络治理的紧迫性,也警示所有网络参与者:任何试图突破法律底线、践踏他人权益的行为,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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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泽恩
马泽恩涉黄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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