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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违法,异地处罚到底可不可以?

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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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全部基于本人亲自完整办理的真实案件为背景,结合目前外汇局最新执法规则、最高检行刑衔接案例,讨论一个核心问题:公安跨省查案没问题,但外汇局能不能跨省对异地客户开罚单?

案件背景:

在某个刑事案件中,比如A省警方侦办跨境赌博刑事案件,查到一条完整资金链:A省的赌客网络参赌,赌博资金流入湖南长沙地下钱庄,该地下钱庄长期帮广东等普通客户私下换汇、跨境走账。(广东的这一些客户长期从事外贸行业,通过与地下钱庄对敲方式,将外汇换成人民币,支付手续费给地下钱庄。)

在这个案件中,A省公安把湖南钱庄、广东客户的全部流水、笔录、证据固定完毕,移送给A省当地外汇局,准备做行政查处。

最终结果:A省外汇局没有对任何广东客户罚款,原因是其不具备管辖权。

很多人可能会疑惑:A省公安都跨省查到人、查到流水了,为什么本地外汇局不能直接罚款?

一、同一个地下钱庄案件,为什么三地外汇局权限完全不一样?

和刑事案件沾边就可以管不同,行政违法处罚的案件中,有个基础的判定标准:谁的操作、在哪操作,就归哪的外汇局管。

地下钱庄老板、运营账户、日常对冲操作全部在湖南长沙,所以湖南外汇局可以合法处罚湖南地下钱庄,完全没问题。(当然,这也只是理论上的处罚权利了。正常情况下,地下钱庄已经在刑事案件中间。被湖南当地或者A省跨省执法了。)

但本案的涉案客户,情况则不同。客户是广东人:银行卡在广东、钱是广东本地自有资金、转账操作人在广东、换汇需求也是广东客户自身产生的。

简单说:广东客户的所有违规行为,从头到尾都发生在广东。那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条例,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外汇管理局才有处罚权。

所以按照现行规则:

  1. A省:只负责公安刑事办案,外汇层面无任何处罚权限;

  2. 湖南:只能罚本地钱庄,无权管广东客户;

  3. 广东:是唯一合法、有权处罚本地客户的机关。

这也是本案A省外汇局最终选择“移送广东处理、不直接处罚”的根本原因。

二、公安可以全国查案,为什么外汇局不能跟着全国罚款?

这是实务中最大的误区,也是现在总局重点整治的乱象。

刑事案件、行政案件,是两套完全无关的管辖规则。

1、公安刑事侦查:理论上,可以跨省办案,对相关人员才去刑事强制措施、各地调流水、查资金链,没有地域限制。A省公安查湖南、广东的资金,完全合法合规。因为两高2019年司法解释专门把地下钱庄/非法买卖外汇的"犯罪地"放得很宽——账户开立地、资金接收地、过渡账户地、操作地、交易对手交付汇出地,都算。所以江西公安顺着赌博资金流挖下去,把湖南钱庄和广东客户一起立非法经营案,程序上没问题。(不过,涉及企业经济类犯罪案件的相关刑事管辖权,未来可能会有些许变化。)

2、外汇行政处罚:严格属地,哪里违法、哪里处罚,没有“长臂权限”。

简单一句话:公安能查到,不代表你本地外汇局能罚到。

202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6件外汇领域行刑反向衔接典型案例,专门设置跨区域管辖示范案件,公开区分刑事、行政管辖边界,全国各分局办案均需参照统一标准执行。

三、有没有例外?有没有可以跨省统一罚款的情况?

很多人会疑惑:网上不是有山东5·05地下钱庄大案,本地钱庄罚了全国客户吗?是不是规则冲突?

这个案件,反而体现了管辖权程序审查的重要性和特殊性。

1、山东5·05案是2015年的部级督办特大案件,流水190亿、全国几千人涉案,根据当时的新闻报道,就提到相关地下钱庄的涉案人员被刑事处罚后,相关的客户对象也应该接受相关的行政处罚,但是具体如何操作?按正常的程序,是把相关人员按属地原则,将案件材料移送给全国20多个省市的外汇管理局进行处罚。但是这样明显效率偏低。所以山东省就创新性地提出向国家外汇管理总局拿到相关的委托和授权,相当于是直接代为处罚。

2、当年没有统一的外汇管辖规章,属于总局单独特批、个案授权的特殊操作;

3、现在规则改了:2022 年《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实施后,这套特殊操作被明确标准化,形成硬性门槛:即便是全国性特大督办地下钱庄,想要由钱庄所在地统一处罚外省客户,必须逐级上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取得加盖公章的书面《指定管辖通知书》,文书存入案卷才算合法。

相关的法律依据现在也明确了,记载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处罚办法》第九条(法定例外情形):对下级外汇局管辖的外汇违法行为,上级外汇局认为有理由指定其他下级外汇局调查处理的,可以指定其他下级外汇局调查处理。下级外汇局认为案情重大、复杂,可报请上级统筹。

总结:

普通地下钱庄、普通案件,行政处罚不能跨省处罚。

只有极少数大案、拿到总局书面授权,才可以破例统一查处全国客户。

而且不管是刑事案件还是行政处罚案件,可以看得出来,随着公众对于远洋捕捞、区域性的异地执法越来越关注和反感,对于管辖权问题也越来越严格。

本人经办的这起湘粤案件,就是目前全国标准、主流、合规的处理方式:异地线索只移送、不处罚。

四、实务维权参考:收到异地外汇罚单怎么办?

  1. 只要是你人、银行卡、操作都不在当地,该案是因为某个关联的刑事案件引发的行政处罚案件、如果当地没有总局指定管辖文件,直接提管辖异议;

  2. 调查阶段就书面申请移送至自己属地外汇局;

  3. 已经出处罚书的,直接复议、起诉,以“无管辖权、程序违法”为由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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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 杰
曾 杰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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