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起因换汇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介绍好友换汇,然而,在换汇过程中收到了赌博资金,公安在调查开设赌场案时,通过资金流找到了当事人的好友,遂案发。经过侦查,公安认为当事人以收取介绍费为目的介绍买卖外汇,于是以外汇类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
曾杰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介入案件。经过阅卷,发现当事人没有任何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若按照3000余万的涉案金额进行起诉,当事人可能将面临五年以上的刑期。
但是,再经过多次的研讨,曾律师团队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特征,首先,当事人并未针对不特定对象介绍买卖外汇,而是仅帮助这位相识多年的好友,其次,虽然有约定获利,但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实际的获利,最后,虽然收到了赌博资金,但不能证明当事人明知,因此也不构成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然后,曾杰律师多次找到办案检察官详细阐述相关辩护意见,并撰写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
最终,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曾杰律师团队的相关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系列案件中的数个当事人,仅对我们的当事人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至此,该案的辩护工作圆满完成,让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也感谢办案检察官对于事实的查明和对相关辩护意见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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