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动态 >> 新闻追踪 >> 内容

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无罪辩护大获成功

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8-29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这是一起因换汇引发的刑事案件,当事人介绍好友换汇,然而,在换汇过程中收到了赌博资金,公安在调查开设赌场案时,通过资金流找到了当事人的好友,遂案发。经过侦查,公安认为当事人以收取介绍费为目的介绍买卖外汇,于是以外汇类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

曾杰律师团队在审查起诉阶段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介入案件。经过阅卷,发现当事人没有任何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若按照3000余万的涉案金额进行起诉,当事人可能将面临五年以上的刑期。

但是,再经过多次的研讨,曾律师团队发现,当事人的行为并不符合非法经营罪的特征,首先,当事人并未针对不特定对象介绍买卖外汇,而是仅帮助这位相识多年的好友,其次,虽然有约定获利,但没有任何客观证据能够证明当事人具有实际的获利,最后,虽然收到了赌博资金,但不能证明当事人明知,因此也不构成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然后,曾杰律师多次找到办案检察官详细阐述相关辩护意见,并撰写相关法律意见书提交给检察官。

最终,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曾杰律师团队的相关辩护意见,认为现有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当事人构成非法经营罪,在系列案件中的数个当事人,仅对我们的当事人作出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决定。

至此,该案的辩护工作圆满完成,让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也感谢办案检察官对于事实的查明和对相关辩护意见的认可。

非法买卖1.png

非法买卖2.png

阅读量:10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曾 杰
曾 杰金融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810070214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保健品电销从诈骗罪(量刑12.5年)成功辩护为虚假广告罪,终判3年2个月
小规模纳税人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吗?
空壳公司开票10个亿,凭什么只判2年缓刑?
虚拟藏品传销案,成功改非信罪,刑期大幅减少
非法买卖外汇案件,无罪辩护大获成功
洗钱罪,关键在于“洗”
从“可拆卸服饰”手办案看淫秽物品认定依据
未成年人被“隔空猥亵、强奸、卖片”案例分析——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套利操作失败,就是逃汇罪?
S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