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上午11时许,贵州省政府发布“六盘水市女企业家马某某伊案”通报,认为马某某伊等人在讨要工程款过程中实施的寻衅滋事等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并对全案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12月底,涉案女企业家马某某伊的家属联系我所周筱赟律师,委托其担任马某某伊的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周律师多次赶赴六盘水会见当事人马某某伊,并在完整阅卷后向承办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及十余份调取证据申请书。
周律师在多次提交法律意见后,积极与主办检察官的当面沟通案件,进一步阐述其辩护观点。最终,检察机关对全案作出了法定不起诉的决定。
至此,本案圆满结束,周筱赟律师在无罪辩护的坚定信念下,通过仔细阅卷、严密论证和专业研讨,为其当事人争取到了最理想的结果!
最后,祝贺周筱赟律师收获辩护成果,感谢周律师一直以来为司法公正所作的不懈努力,也祝贺广强律师事务所在2024年取得了又一个无罪(不起诉)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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