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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宁海公安居然用“自制标准”检测油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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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宁海公安居然用“自制标准”检测油品 

江水滔滔

在全国特大地沟油案件中,宁海警方为了证明柳立国的成品油是有毒有害的,煞费苦心,居然搞起了“自制标准”。

宁海警方从查获的地沟油中随机抽取了10个样本,委托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检测。该监控中心按现行《食用植物油卫生标准》(GB 2716-2005),对10个样本进行了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浸出油溶剂残留、游离棉酚、总砷、铅、黄曲霉素B1、苯并芘、农药残留9项指标逐一检测。结果,8个样本全部合格,有些甚至达到“优质”标准。检测合格了,宁海警方对该结果十分不满。随后,该中心筛查了地沟油可能涉及的80多个技术检验项目,找到包括多环芳烃、胆固醇、电导率、特定基因组成这4类排查有效指标,并称初步建立地沟油检测指标体系。然后,该中心按照该“自制标准”对格林的成品油再次进行检测,终于检测出几个指标过高。可是食用油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要由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来定,还要由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通过后才能执行,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中心有这个能耐一下子取代多个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吗?这不叫天下人耻笑吗?对该中心的“自制标准”,也有专家认为:“地沟油是经人为特殊处理的,并不是所有地沟油样品都含多环芳烃,该方法不适用所有的地沟油。”

由此可以看出,警方在办案的时候根本就是有备而来,根本就不是什么依法办案,而是在违法办案,为了邀功不惜以牺牲他人利益为代价。既然指控的是有毒有害食品罪,那么就要按国家食用油标准来检测并得出有毒有害之结论,可他们用的却是“自制标准”,这真是应验了一位办案人员所言“合格的也要让它不合格”!这不是在故意害人吗,这难道不会给天下人留下笑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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