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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新二手手机,如何避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办案律师/作者: 陈新潮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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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电子产品不断更新迭代,市面上流通着不少二手手机,有的商家为了让回收的二手手机能够以更高的价格出售,于是选择对二手手机进行翻新。然而,商家翻新二手手机,稍有不慎,违反商标权利穷尽原则,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是有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不过,商家只要在合适的范围内翻新,还是可以避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

为了避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商家在翻新二手手机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充分披露信息

商家须在翻新、销售等环节主动、充分披露翻新信息,包括二手电子产品翻新的位置及方法、更换零部件的位置与 品牌、翻新行为的实施主体、翻新产品是否仍在正品权利人保修 期内等信息,具体可通过翻新情况说明书或电子二维码扫码显示等方式披露相关信息。

2.显著标注“翻新”标识

在翻新电子产品的机身外壳、产品说明书(如有)、外包装 (如有)以及销售环节,均应当标注不易移除的“翻新”标识并 要求翻新电子产品在到达消费者时保持标识的清晰、完整;尤其对于线上交易平台店铺应当在产品展示的显著位置标示“翻新” 标识,以吸引消费者足够的注意力去了解翻新电子产品的本质属性,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

3.限于抛光及一般维修

对于外观存在瑕疵或者某些功能不正常的二手电子产品的 翻新应以抛光及一般维修为限,以恢复二手电子产品外观或功能为目标,避免对原产品外观或者功能造成实质性改变。

4.选用可靠零部件

二手电子产品质量相对低下是普遍存在的实际问题,为恢复 产品功能、提升二手电子产品的使用价值,翻新行为人对于某些 功能不正常,影响消费者使用而需更换零部件的产品,应选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质量安全可靠的零部件。

5.提供一定期限保修服务

电子产品翻新产业经营者应为翻新电子产品提供一定期限的保修服务,以便于消费者进一步区分翻新品与正品、全新品、 官翻品、官换品等,且在销售时应向消费者明确该保修服务与官方保修服务之间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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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新潮
陈新潮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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