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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不取证及隐匿证据视角谈重大复杂刑案的有效辩护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3-14


从不取证及隐匿证据视角谈重大复杂刑案的有效辩护


(根据真实案例实战法律意见书改编,有删减、修改,此案已被裁定发回重审)

我们始终坚持:涉毒疑犯张三涉毒一案的实质是某些办案人员及多名在案涉毒证人联袂,蓄意集体造假,蓄意诬告陷害或徇私枉法,蓄意取证不作为或隐匿关键无罪证据或无罪线索而炮制的冤假错案。本案实属法治防线彻底沦陷、涉毒证人集体造假一路绿灯到底的冤假错案,进而导致张三一审被错判重罪重刑。我们也一直坚持:此案的实质就是张三属于彻彻底底的无辜者、案外人,起码此案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怀疑。具体论述如下:

一、建议补充侦查函所载取证要求被无视的客观事实反证涉案侦查人员取证不作为

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涉案检察官要求涉案侦查人员补充取证,调取六大方面的证据,详见某某人民检察院于某年某月某日出具的《关于被告人张三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建议补充侦查的函》,但涉案侦查人员对此没有进行实质性调查取证,涉案检察官及涉案检察院最终仍对此案违法提起公诉,这直接证实此案明显是取证不作为及蓄意隐匿关键无罪证据的冤假错案。

二、选择性取证的实质是取证不作为及蓄意隐匿关键无罪证据

在本案审查起诉阶段,负责审查起诉的检察官明确要求核实某办案机关某领导胡某与张三是否存在个人恩怨问题,但涉案侦控审办案人员没有找胡某本人核实,也没有找张三核实其与胡某发生个人恩怨发生的原因及相应的证据线索,但一审阶段涉案公检法办案人员仅仅核实关键证人李四与胡某是否有亲戚关系,却没有核实李四及其关键证人王五、陈六等多名在案涉毒证人为何于十多年之后突然集体举报张三十多年前涉嫌十多宗或二三十宗贩毒案,却没有核实涉案侦查人员为何主动找李四等人做张三涉毒的询问笔录,却没有核实张三个人手机内是否有证实胡某与张三确实有个人恩怨的微信聊天记录,却没有核实李四、陈六、王五等人在案发前是否存在频繁通话记录或异常微信聊天记录的情况。据此,本案单凭一审阶段涉案公检法办案人员存在严重取证不作为及偏信一方证言的客观事实,就足以证实此案明显是冤假错案。

三、涉毒通话记录及技侦资料被隐匿的客观事实反证此案存在取证不作为的问题

本案实属一审阶段公检办案人员蓄意隐匿关键证据、无罪证据或无罪证据线索而人为炮制冤假错案,本案单凭涉案公检法办案人员涉嫌蓄意隐匿张三与所谓毒品上家陈某之间的涉毒通话记录及涉毒通话录音、对张三涉案手机号码进行违法技术监听的通话录音的客观事实,就足以反证此案明显是冤假错案。

四、通话记录书证缺失的客观事实反证此案涉及取证不作为及隐匿关键证据的问题

本案单凭一审阶段涉案公检法办案人员蓄意隐匿了张三于2010年期间与全部在案涉毒证人通话记录书证的客观事实,然后凭空采信了合计指证张三涉嫌十多次或二三十次之多虚假贩毒的在案涉毒证人证言,进而导致张三被错误刑拘、错误批准逮捕、错误提起公诉和错判张三有罪,这再度证实此案是取证不作为及蓄意隐匿关键证据的无罪案。

五、银行卡及对应银行流水缺失的客观事实反证被追诉人涉毒案不成立

涉案侦控审办案人员蓄意不调取在案的张三名下银行账户,直接导致张三被错判有罪,这再度证实此案明显是冤假错案。在案关键涉毒证人李四、王五等人凭空虚构了张三于车祸当天向李四贩毒大额毒品,但真实情况是调取张三名下的银行转账记录书证,即可查明该宗犯罪事实明显谬误,即可查实在案指证张三涉嫌持续贩毒的在案证人证言明显涉及造假问题。

综上所述,在诸多网友眼见,刑事律师的辩护就是给办案人员添堵,给法治添堵,影响社会发展。事实上,不看刑案卷宗不等于岁月静好;不看法治新闻,不等于世间没有犯罪;不看取证不作为及蓄意隐匿无罪证据的律师无罪辩护意见,不等于侦查权、审查起诉权及审判权不会异化及出轨。被追诉人也是人,也有无辜者,更有被错判者。专业、谨慎、理性和接受各方监督,方能减少冤假错案的发生,方能提高专业律师的辩护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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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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