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收到办案机关电话通知,今晚放人。
本案的当事人涉嫌诈骗罪。当事人被拘留后,金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依法指导当事人后续应对方案,并与案件承办人及时面谈沟通,了解当事人涉案情况及面临的指控风险。
在此基础上,金律师向办案机关出具了书面的法律意见,论证本案主要一笔涉案金额不构成诈骗罪,不应作诈骗罪指控的理由。在第二次面谈时,该点辩护意见得到承办人的认可,并当面表态针对该笔金额将不予追究。
本案最终三十天内,当事人获释,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后续继续争取撤案处理。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