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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强律所新增一起外汇类非法经营罪案成功不起诉

办案律师/作者: 曾 杰林安琪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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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杰律师团队办理的外汇类非法经营罪案,成功不起诉

一起因换汇引发的刑事案件,原本可能让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曾杰律师团队(曾杰律师、林安琪律师)的辩护下,最终取得证据不足不起诉。

案件起于当事人帮助一位多年好友进行换汇,在交易过程中,部分资金被查实与赌博活动有关。公安机关在办理“开设赌场”案件时,顺着资金链追查到该笔交易,并将当事人列为嫌疑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检察机关,涉案金额3000余万,当事人面临五年以上的重刑指控。

当事人在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时,委托曾杰律师团队介入辩护。团队在全面查阅案卷材料后,针对案情,律师团队提出了不同于侦查机关的判断:1.当事人并非面向社会公众从事外汇交易,而是一次性帮助特定熟人;2.虽有利益分配的约定,但没有确凿证据证明实际获利;3.涉及赌博资金的部分,无法证明当事人具有明知,因此当事人也不构成帮信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围绕这些核心事实与法律适用问题,律师团队多次与检察机关沟通,并提交了详尽的书面意见。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在系列关联案件中,仅本案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处理。

至此,案件圆满落幕,成功辩护的背后离不开曾律师团队的不懈努力,也离不开办案检察官对于相关事实的查明。

曾杰律师感言:

1.如果是普通的钱庄的客户被不起诉,那很正常,没啥成就感,因为这类人本来就是毫无争议的无罪的。但是介绍买卖外汇的中间人,能够拿到实质无罪的不起诉,的确是检察院坚定履行了疑罪从无的原则,不容易。

2. 外汇类非法经营罪,包括支付结算类非法经营罪,如果是案件事实本身就不构成犯罪,检察院在作出不起诉决定时,肯定还会纠结一个指控方向,就是有没有可能性指控帮助信息网络罪或其他罪名,我之前衡阳那一个不起诉案件,也是朝着这个方向得出的结果。律师一定要关注案件整体是否构成犯罪,而不是专注于某一个罪名。

林安琪律师感言:

还记得我们第一次和承办检察官沟通的时候,检察官让我们考虑做罪轻辩护,但在多轮沟通说理和讨论之后,检察官也认为,本案在定性和证据方面存在很大的问题,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感谢办案检察官认真负责的态度,每次沟通都与我们在本案的案情、证据和法律适用方面进行了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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