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动态 >> 新闻追踪 >> 内容

【讲座预告】从“实证”视角谈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有效辩护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1-09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从“实证”视角谈非法持有毒品案件的有效辩护

第30期  讲座预告

 

时间:1月14日(周六)晚8:10-10:00

地点:金牙大状联盟(一)、金牙大状联盟(二)、无冤论坛(一)、无冤论坛(二)、中国刑事律师大讲堂、无冤企业家风险防控论坛(三)、无冤广东(东莞)群

方式:语音直播


 

主讲人黄坚明: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牙大状网核心律师。

 

点评人陈琦: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律师,吉林大学刑法学硕士。

点评人余安平:广东卓凡(仲恺)律师事务所律师,惠州律协刑事专业委委员,维权委委员。

 

点评人王常清: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律师,执行主任。


 

主持人李靖梅: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无冤-有效辩护平台】秘书处

2017年1月9日


阅读量:739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关于J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中J某不应被认定为主犯之法律意见书
致最高法张军院长的信:指导案例库中的赵某某虚开案、夏某虚开案已是历史产物,依法应该摘除出库
致广东省高院张海波院长:建议对(大埔县)某非法经营案相关司法观点进行审查及启动再审的公开信
与犯罪毫无关联的人、传销参与人报案,不会使外地公安机关获得管辖权
关于USDT、稳定币及虚拟货币,央行等13部委的“11.28”会议,有哪些启示?
办案捷报|马律师办理半糖直播涉黄案件获缓刑判决
有人报案、发现存在传销参与人,不能成为外地公安机关对传销案件的管辖权依据
Z某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免费注册成员能否被计入参与传销活动人数之内?
直播间销售瓷器案件,为什么不应构成诈骗罪?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