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成才”的“刑事律师”常犯的错误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思鲁 今日感言
将“侦察”表述用于刑事诉讼-本是“侦查机关”说成“侦察机关”;“侦查阶段”说成“侦察阶段”。这是常识性错误;不要以为是吹毛求疵,专业人士咋看律师文书有这样的表述会认为你的刑事法学是体育教师教的;无心再“品读”你的大作,“采纳”就更不用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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