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著作 >> 内容

《金玉良言》(Ⅱ)之二十一──第一篇 决战法庭3.(4)堪称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2

第一篇 决战法庭 3.陈世涉嫌走私珍贵动物制品案(4)堪称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

第一篇  决战法庭 (本篇涉及案件当事人均为化名)

4)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

2009929上午930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六审判庭,陈世涉嫌走私动物制品一案尘埃落定:

陈世被判“缓刑”中的最轻刑罚:判一缓一,罚金2000元。

宣判后,我们与陈世夫人廖某一同前往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中午12时左右,陈世获得自由。

中午13时,我们与当事人一起喝酒交流后续事项。

这起案件肯定入选2009年度最佳刑事辩例。由于时间关系,在这里先总结几句:

司法现实中,国庆之前如此裁判,可谓法官廉正司法之举,和谐司法之判,最大程度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和司法公正,堪称顺应时代的良知判决。

当事人很高兴,我们也增加了一起成功辩例,这比赚钱更开心。

最后祝愿当事人从中吸取教训,走好人生每一步。

【金玉良言】这个世界上,有些东西比钱重要,那就是良知和职业成就感。

阅读量:1906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严惩与教育: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影响与启示
利用赌博网站会员账号接受“六合彩”投注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实务文书|侦查人员擅自添加有罪供述的笔录,应依法排除
刘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申请对在案销售记录文档予以非法证据排除的法律意见书
P某涉嫌掩隐罪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
制假现场被抓,也可能是自首!
反对校园霸凌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