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论坛 >> 内容

制假现场被抓,也可能是自首!

办案律师/作者: 陈新潮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4-02


制假现场被抓,也可能是自首!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行为人如果存在自首情节,办案机关一般会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还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然而,实际上,绝大多数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都是由公安机关上门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对于现场被抓捕的人,一般都认为不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则不构成自首。但是,实际上存在例外!

例如:对于现场被捕的人,如果是提前得知公安正在现场抓人,依然选择前往制假场所被抓,此种情形则应当与一般的现场被抓区别对待。换言之,能否视为自动投案?

在(2017)沪0115刑初4436号案例中,对于以上情形,法院认为,关于被告人*斌的辩护人提出*斌构成自首的意见。根据被告人*斌在庭审中的供述,其在接到电话去公司领导办公室的途中,知道王某已出事,随后又有同事告诉其可能有警察找,此时其已经意识到自己要出事,故发微信并打电话给其女友,要其照顾好家里,后在领导办公室等待5分钟后被抓。案发经过中记载的*斌被抓获的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下午16时许,*斌与其女友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时间为2017年6月15日16点,时间相符。被告人*斌发送其女友的微信内容与*斌供述其已经知道要出事的心理状态是吻合的。证人耿某某证实当时曾与***斌讲过可能是警察找他,也与***斌的供述吻合。因此可以证明被告人***斌在公安人员出现之前已经意识到自己要被抓捕,此时其人身自由尚未受到限制,其有机会逃离但未选择逃匿,而是继续到公司领导办公室等待,且未抗拒公安人员的抓捕,虽然公司大门已被保卫部门封锁,但被告人***斌对此并不知情。因此被告人***斌可视为自动投案。到案后,被告人***斌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故被告人***斌系自首。

综上,制假现场被抓,也可能是自首!行为人如果明知公安正在制假场所抓人,依然前往现场被抓,可以认定为主动投案,到案后如果能够如实供述,则构成自首。

阅读量:12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陈新潮
陈新潮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2310648629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