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动态 >> 新闻追踪 >> 内容

案件速报:涉案金额过千万诈骗案获缓刑判决!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7-03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近日,我所曾杰律师团队在当事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中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变更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并取得缓刑结果,且罚金从50万元扣减至10万元。

本案当事人L某因投资而加入某虚拟货币平台,其被指控在上级指挥安排下协助管理投资人团队,团队参与人投资总额达一千万元。公安机关以L某涉嫌诈骗罪立案侦查。

202X年X月,L某家属联系曾杰律师咨询。在了解案情后,曾律师认为当事人L某具有投资人身份,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本案的定性存在较大争议。

在审查起诉阶段,曾律师提交法律意见书,并多次约见检察院沟通辩护观点。最终,检察院接受了曾律师的辩护意见,更改罪名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明确建议适用缓刑,并将罚金建议由50万元调整为10万元。最终,法院采纳了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当事人重获自由!

图片1.png

图片2.png

至此,在曾杰律师团队(卢捷培、林安琪)的不懈努力下,本案当事人取得了圆满结果,这也成为2024年广强律师事务所的又一个缓刑案例!

阅读量:23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广强快讯:诈骗案成功取保!
一起不批捕涉毒案件的法律意见书(全)
​《C某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之发回重审阶段辩护词》
J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Z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保健品案被定性为诈骗罪,为何改判虚假广告罪?--办案札记(二)
W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普通人必读:合同诈骗罪的法律知识
减轻处罚|关于温某等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量刑方面之法律意见书
保健品诈骗罪改判虚假广告罪,我是如何争取的?--办案札记(一)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