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动态 >> 新闻追踪 >> 内容

诈骗罪案件无罪辩护办案札记(从十年以上到缓刑)

办案律师/作者: 金翰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3-01-04

诈骗罪案件无罪辩护办案札记(从十年以上到缓刑)

本案是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家被控诈骗犯罪的典型案例,当事人是多家公司负责人,在涉案公司开展相关代理业务时,被办案机关指控构成诈骗罪。当事人作为公司的负责人,被指控为主犯,涉案金额600多万,一旦指控事实成立,则必然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判结果。

本案经过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的辩护争取,当事人最终获缓刑判决。案件虽有遗憾,但避免了实刑重判给当事人、企业带来的影响,也基本达到预期。

一点遗憾,本案持续一年的审查起诉期限内,我们和当事人一直坚持争取无罪不起诉,但基于各种原因,案件最终还是被起诉,未能得到全案无罪结果。

一、案件背景

本案是检察机关发现“案件线索”,主动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案件初期被宣传为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公检联合办案,同时涉及纪检部门的相关案件,具有一定的办案压力。

640.jpeg

二、介入案件

2021年7月,委托人及家属到广州与我们面谈,在详细沟通案件事实、背景、相关证据及辩护思路后,双方达成一致的争取目标,委托人金律师介入案件辩护。

介入案件时,案件即将侦查终结,接近移送审查起诉。在与侦查机关初步沟通、了解案件进展,并依法指导当事人应对后续程序后,我们做好准备与检察机关对接,及时联系阅卷、梳理提交证据、提交辩护意见。

三、《起诉意见书》指控当事人构成诈骗罪、数额600多万、主犯,当事人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刑指控。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我们及时到检察机关阅卷,通过初步查阅卷宗材料,了解到侦查机关在起诉意见书中对当事人的指控。

640 (1).jpeg

面对该指控,我们在详细阅卷后,与当事人及家属充分沟通、核实、梳理了涉案公司相关的实物证据,先后数次向检察机关提交当事人的无罪证据。

我们坚持事实、证据主要由当事人主张的观点,在与当事人沟通后,由当事人先后向检察机关提交了多份书面的自行辩护意见,对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说明。

在此基础上,辩方详细审阅卷宗证据,并进一步核实、确认辩方提交的无罪证据后,先后数次向办案机关提交了《建议不起诉法律意见书》《补充法律意见书》等多份书面辩护意见。通过与检察机关面谈、电话沟通,了解案件进展,提出辩护意见,调整应对方案。

通过审查起诉阶段近一年的辩护争取,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方的主要辩护意见,在《起诉书》中拿掉了近600万元的主要指控事实和数额,最终以30多万元的涉案金额进行指控。

640 (2).jpeg

四、一审阶段的辩护

本案移送一审法院后,辩方与法院、检察机关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确认本案可能的处理结果,经与当事人本人确认诉讼风险和辩护利益,当事人最终在可接受的建议量刑区间内,决定认罪认罚。一审法院最终判处当事人缓刑。

640 (3).jpeg

640 (4).jpeg

五、无罪辩护的取舍

无罪辩护亦或是罪轻辩护,其目的都是为了促成最有利于当事人的处理结果。本案在漫长的辩护周期内,我们始终坚持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争取全案无罪结果,也成功将10年以上的重判指控,压缩为可以折中处理的较轻指控。

当然,司法实务中具体案件的处理结果,受多方面原因影响,在本案临近审判,我们对全案进行风险评估和沟通确认后,调整辩护方案为罪轻辩护,虽有妥协但仍是尽力为当事人获取最优结果。

最后,一点期许,希望每个案件都能得到正当的处理。

阅读量:45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金翰明
金翰明诈骗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810066676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