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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十八起成功无罪辩护案例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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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肖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肖某,成功达到无罪辩护的效果

2017年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十八起成功无罪辩护案例,由陈琦律师摘取

 

2017年7月28日,陈琦律师接到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打来的电话,得知陈律师承办的肖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将于当天释放肖某。至此,陈律师承办的这起案件在25天的时间里面成功达到无罪辩护的效果。

2017年7月3日,陈琦律师接待了由重庆远道而来的家属,得知肖某在三天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刚刚坐高铁被押解到广州,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陈律师因此在办妥委托手续后马上前往番禺看守所会见肖某。

陈律师会见肖某时得知,肖某是在同行王某的家中午餐后,与其一起下楼时被已经在楼下蹲点的侦查人员抓获,由于侦查人员的目标是王某而不是肖某,对肖某并没有暴力抓捕而只是简单地盘查情况,肖某误以为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全部犯罪证据才上门抓人,因此主动供述了自己利用软件攻击网站的行为,而公安机关在肖某的手机中也发现了记录网络攻击行为的统计表,遂将其一并刑拘。

陈律师在7月3日、7月4日、7月6日的多次高强度会见,结合公安机关讯问重点的变化,迅速总结出“清除与王某共犯嫌疑——未达到立案标准——犯罪结果证据不充分”的无罪辩护思路,并且考虑到侦查阶段律师不了解证据实际情况的现实,最后提出肖某系自首的辩护意见,遂在7月7号撰写好法律意见书递交给承办警官。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陈律师两次会见肖某,得知公安机关再也没有来提审过,意识到公安机关有可能对肖某已经选择“战略放弃”,便又与承办警官沟通,得知此案系番禺区首次办理高科技黑客攻击网站支付系统的案件,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协同番禺区公安局一起办理,对每个当事人及其辩护律师提出的辩护意见都很慎重,有结果会及时通知。

终于,在刑拘30天期限即将届满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公安机关以认定肖某犯罪证据不足为由,决定对其予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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