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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十八起成功无罪辩护案例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7-29

内容简介:肖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释放肖某,成功达到无罪辩护的效果

2017年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第十八起成功无罪辩护案例,由陈琦律师摘取

 

2017年7月28日,陈琦律师接到广州市番禺区公安局打来的电话,知陈律师承办的肖某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因事实清、证据不足,决定于当天释放肖某。至此,律师承办的这起案件25天的时间里面成功达到无罪辩护的效果

2017年7月3日,陈琦律师接待了由重庆远道而来的家属,某在天前被公安机关抓获,刚刚押解到广州关押在番禺区看守所陈律师因此在办委托手续后马上往番禺看守所会见肖某。

律师会见肖某时得知,肖某是在同行王某的家中午餐后,与其一起下楼时被已经在楼下蹲点的侦查人员抓获,由于侦查人员的目标是王某而不是肖某,对肖某没有暴力抓捕而只是简单地盘查情况,肖某误以为侦查人员已经掌握了全部犯罪证据才上门人,因此主动供述了自己利用软件攻击网站行为而公安机关在肖某的手机中也发现了记录络攻击行为统计表,遂将其一并刑拘

陈律师在7月3日、7月4日7月6日的多次高强度见,结合公安机关讯问重点的变化,迅速总结出“清除与王某共犯嫌疑——未达到立案标准——犯罪结果证据充分”的无罪辩护思路,考虑到侦查阶段律师不解证据实际情况的现实,后提出肖某系自首的辩护意见,遂在7月7号撰写好法律意见书递交承办警官

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律师两次会见肖某,得知公安机关再也没有来提审过,意识到公安机关可能肖某已经选择战略放弃便又与承办警官沟通,得知此系番禺区次办理科技黑客攻击网站支付系统的案件,广州市公安局网监分局番禺区公安局起办理,对个当事人辩护律师提出辩护意见很慎重,结果会及时通知。

终于,在刑拘30天期限即将届满的最一个工作日,公安机关认定犯罪证据不足,决定对其以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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