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裁判文书(起诉书等) >> 内容

陈力强、陈力烨涉嫌偷税案(从轻处罚,缓刑释放)之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金牙大状律师网(本网)负责人王思鲁办理案件

涉及隐私,采用化名

陈力强、陈力烨涉嫌偷税案(从轻处罚,缓刑释放)之

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5)增法刑初裁字第162

公诉机关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陈力强,男,197155日出生于广东省增城市,汉族,初中文化,个体户,住增城市荔城街三巷6号。因本案于2004122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东省增城市看守所。

被告人陈力烨,男,1969322日出生于广东省增城市,汉族,高中文化,个体户,住增城市荔城街三巷6号三楼。因本案于2004122被刑事拘留,同月22日被逮捕。现被押于广东省增城市看守所。

广东省增城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力强、陈力烨犯偷税罪,于2005127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在诉讼过程中,增城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陈力强、陈力烨偷税一案,因事实、证据有变化,要求撤回起诉。

本院认为: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理由充分,予以采纳。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增城市人民检察院撤诉。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接到裁定书的第二日起五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长   赖某某

审判员   姚某某

代理审判员   苗某某

 00 五年三月十一日

书记员  王某某

阅读量:1625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公职人员放贷收息的受贿认定边界与司法规则(二)
程序员涉嫌诈骗案30天取保的辩护全过程
从许某案无罪判决看借贷型诈骗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与辩护
借贷型诈骗案如何有效辩护?——以许某案为例
孙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二审辩护词
银行工作人员违法发放贷款,银行所获利息是“违法所得”吗?
无罪案例:三起典型 “蒙冤” 强奸案
高利贷类非法经营案件,案件数额如何扣减?
办理水果味电子烟案件,要避开常用的错误观点!
企业服务融资上市类“合同诈骗”案如何辩护?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