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研究 >> 内容

何为票面额、票面金额、票面税额,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

办案律师/作者: 王如僧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6-10-29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一、增值税普票发票

1. 虚开发票罪的量刑标准

立案追诉标准:虚开发票票面金额 五十万以上;虚开发票 一百份以上+票面金额 三十万以上。

第二档:二百五十万以上;五百份+一百五十万以上。

2. 非法制造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量刑标准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票一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金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票五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3.非法出售发票罪的量刑标准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普通发票一百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四十万元以上的。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票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金额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发票五百份以上且票面金额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将这三个罪名进行对比可知,针对普通发票而言,票面金额就是发票上的价税合计数额,即价款加上增值税额。票面金额也叫票面额。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

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虚开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五百万元以上的。

2.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专票25份以上,票面额累计10万元以上。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六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票面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五百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

3.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发票罪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发票二十五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十万元以上。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六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五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票面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五百份以上且票面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

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发票二十五份以上,票面额累计十万元以上。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税额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发票二十份以上且票面税额十万元以上。

将这四个罪名进行对比可知,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这里的票面税额是指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不是价税合计金额。票面金额也叫票面额。

三、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用于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

1.虚开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

立案追诉标准: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虚开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五百万元以上的。

2.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六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

3.非法制造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罪

以前的立案追诉标准:发票五十份以上或者票面额累计在二十万元以上的。

现在的立案追诉标准: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十万元以上的;发票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六万元以上的。

第二档,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五十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十万元以上的。

第三档,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五百份以上且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三百万元以上的。

将这三个罪名进行对比可知,相对于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发票而言,这里的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是指发票上的增值税额,不是价税合计金额。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也叫票面额。

四、总结

1.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可以抵扣,就称为票面税额;增值税普通发票,由于不可抵扣,就称为票面金额;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却又具有抵扣功能的,则称为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

票面税额、票面金额以及票面可以退税、抵扣税额合称票面额,或者说这三个“额”是从票面额那里细分出来的。

阅读量:10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如僧
王如僧涉税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310024927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为什么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嫌疑人,很容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传销刑事案件中,公司股东、监事或总裁等高管人员,一律定主犯?
利用便利化额度帮人从银行分拆购汇,定骗购外汇罪,并处罚金140万元?
走正规银行通道购汇数百亿,为什么依然是地下钱庄?
金额过亿,还能不能判缓?——从最高检、外管局典型案例李某甲案说起
“所谓套路贷诈骗案”背后的谬误入罪逻辑与辩方无罪辩之间的冲突——以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边界为视角
保健品诈骗罪案件几个核心辩护问题
医保诈骗罪案件中,针对医院院长的辩护探讨
用合成烟碱制作的产品不宜定性为非法经营罪
逮捕后取保,世界杯开设赌场案取得阶段性办案成果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