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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学大师”杨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二审如何辩护?

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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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刑事辩护的边界与使命

刑事辩护并非为“坏人”开脱,而是守护法律正确实施、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法治实践。杨某某(本名杨某某)案一审以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涉案金额3.8亿余元,引发社会对“成功学”是否等同“诈骗学”的争议。

作为专业律师,需跳出舆论偏见,聚焦证据链条、法律要件与程序公正,以专业化辩护厘清民事欺诈、虚假广告与刑事诈骗的界限。

一、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与辩护方向

1.一审判决核心认定

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杨某某)先后成立多家公司,伙同他人将杨某某包装成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大师,以“世界顶级潜能开发大师”“全球知名演说家”“亚洲第一潜能激励大师”等头衔。

通过线上、线下媒介宣传,以培训快速成功为名,吸引学员到现场缴费听课,并以虚假的成功案例及各种话术,让学员持续交付财物升级会员等级。经查,杨某某等人通过上述方式诈骗3.8亿余元。

故,一审法院认为,杨某某及其团伙通过打造杨某某的虚假人设,神话杨某某的能力,创设虚假的成功案例,利用被害人渴望改变现状的迫切心理。

在现场气氛和各种成功案例的刺激下,使得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误以为缴费上课就能轻松发财、觉得成功近在咫尺,进而交付财物。

杨某某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结合其客观实施的诈骗行为,应认定其构成诈骗罪。

2.四大辩护方向

法律定性争议:行为系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

主观故意认定:是否具备“非法占有目的”?

金额计算合理性:3.8亿元是否全部属于诈骗金额?

证据链条完整性:宣传内容与财产损失间因果关系是否充分?

二、诈骗罪构成要件与本案关键辩点

1.诈骗罪的核心要件

依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需同时满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非法占有财物。

在本案中的现场气氛烘托、“诱导购买”行为确实具有一定的吸引力,但是最终是否购买的自主权完全掌握在自己手里,作为一个成年的理性人,是否足以被上述气氛、上述诱导行为所欺骗,是否具备诈骗罪的刑法因果关系,也是存在一定疑问的。  

2.主观故意之辩: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行业特殊性:成功学培训普遍存在夸大宣传(如“财富自由”“人生逆转”),此类营销话术是否必然构成刑事诈骗?需证明其完全无履约意图。

部分服务真实性:学员证言显示课程包含演讲技巧、心理辅导等实际内容,并非完全虚假。

资金用途分析:若部分费用用于场地、教材等经营成本,而非全部挥霍,则不符合“非法占有”的纯粹性。

参考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强调“非法占有目的”需综合履约能力、履约行为、钱款用途等方面综合判断。

3.客观行为之辩:欺诈与诈骗的界限

民事欺诈特征:夸大效果但提供部分真实服务,纠纷应通过退款、违约诉讼解决;

刑事诈骗特征:完全虚假承诺或无履约意图。

学员付费动机多元性:部分学员出于尝试、人脉拓展等动机付费,而非完全被虚假宣传欺骗。

4.金额认定之辩:3.8亿元的合理性

成本扣除问题:一审未扣除教材、场地等合理经营成本;

重复计算风险:续费、二次消费可能基于部分真实服务;

学员差异化体验:部分学员认为课程有价值(需收集正面反馈证据),其缴费不应计入诈骗金额。

5.因果关系之辩:宣传与付费的关联性

需证明学员是否因虚假宣传付费,若学员基于朋友推荐、品牌影响力付费,则虚假宣传并非唯一原因。

三、二审辩护策略:实体与程序并重

往虚假广告罪上辩护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虚假广告。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因此,杨某某打造虚假人设但提供一定服务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而非“空手套白狼”的诈骗行为。

2. 程序层面:以程序正义推动实体公正

申请非法证据排除:若讯问笔录存在诱供、重复供述,申请排除;

请求开庭审理:基于事实、证据重大争议,申请二审开庭(《刑诉法》第234条);

专家辅助人出庭:申请营销学、心理学专家解释行业惯例,说明宣传夸张性非刑事诈骗独有。

四、结语:刑事辩护的理性与使命

杨某某案不仅是个体命运的转折,更是法律界定商业行为与刑事犯罪边界的标志性案例。辩护律师需:

1.坚守证据规则:证明不了即不存在;

2.精准解释法律:避免民事纠纷刑事化;

3.维护程序公正:让庭审成为决定命运的核心场域。

最后重申:辩护律师的职责并非赞同被告人的行为,而是确保法律被正确适用。成功学或许是“虚妄的梦想”,但将其定性为诈骗罪,必须经得起证据与法律的双重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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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文彬
肖文彬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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