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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等被控绑架罪一案(轻判两年六个月)

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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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意见

该案是粤西地区公安机关1999年开展“反黑”运动挖出的一起特大“团伙犯罪”,被《广州日报》、《羊城晚报》、《新快报》等各大媒体冠之为建国以来“粤西反黑第一案”。在侦查、起诉和审判各阶段,司法机关对此案应定绑架罪还是非法拘禁罪莫衷一是,难下定论;在庭审中,控辩双方也各执一词,唇枪舌战。此案不同的定性意味着悬殊极大的刑期,也就是10年以上,还是3年以下,因而备受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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