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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第二封公开信【高海东被判故意伤害罪一案】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1-03

致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的第二封公开信

尊敬的周强院长,您好:

这是我因为被告人高海东因被控故意伤害被判死刑一案第二次给您发第二封公开信了。

因为我坚信,被告人高海东并非是故意伤害致死被害人孟福贵的真凶;因为我坚信,被告人高海东故意伤害一案的刑事诉讼存在太多缺陷而使人权保障的诺言归于虚无;因为我坚信,被告人高海东被判处死刑一案的证据严重不足,严重违反了疑罪从无的现代刑法精神;因为我坚信,被告人高海东的被判死刑而得不到纠正平反将使中国司法现代化受到严重地损害和倒退!

在您执掌下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不断重新树立,司法权威逐步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中国的司法现代化建设已步入健康发展轨道。

我是执业于山西融融律师事务所的贾慧平律师,执业证号11401199410927380。本人从2010年11月始即担任被告人高海东被控故意伤害一案的辩护人,至今四年四个月有余未有公平公正的结论。在此期间,本人经历太原市中级法院一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一次上诉审、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上诉审以及今天的最高人民法院死刑复核程序审,被告人高海东先后被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两次、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一次判处死刑。

现本人作为被告人高海东所委托的死刑复核程序的辩护律师已和最高人民法院主审被告人高海东一案的法官约定在本周五亦即三月二十日下午在位于北京北花市大街的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会谈并将向法官严重申明——再次请求最高人民法院启动重新司法鉴定程序、开棺验尸程序,本人且将一并提交被告人高海东在太原市第一看守所亲笔书写的陈冤书。

本人作为被告人高海东的辩护人在历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均坚定主张——被害人孟福贵被故意伤害致死绝非被告人高海东手持搞把击打致死,致死被害人孟福贵另有他人,本案所客观存在的问题便是指控被告人高海东系故意伤害致死被害人孟福贵的证据严重不足,且两级法院均不准予启动被告人高海东以及辩护人所提出的重新司法鉴定申请、侦查实验申请。

本人作为辩护人在每次开庭审理过程中均申请法庭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人出庭陈述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程序、重新司法鉴定程序、侦查实验程序、开棺验尸程序等,两级两审法院除了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证人出庭程序、司法鉴定人出庭程序外,对于重新司法鉴定程序、侦查实验程序、开棺验尸程序均未启动。

本人作为被告人高海东的辩护人认为,程序公正是保证实体公正的前提,没有程序公正,人权保障更无从谈起。

由近期刚刚被纠正的呼格吉勒图案以及即将被纠正的聂树斌案可见,中国司法改革的锲入口确实非常正确并已初显成效,中国法院在防范和纠正刑事冤错案件方面显示出非同寻常的勇气和信心!

但本人却反思,难道中国法院树立司法公信力就依靠纠正已形成的刑事冤错案件吗?

尊敬的周强院长,程序权利必须无条件得到保障,疑点利益归于被告人原则必须坚持,只有这样,中国司法公信力才有望得到全社会的认可。

被告人高海东故意伤害一案现正摆在您和您领导的中国最高法院眼前,一个重大刑事冤错案件即将成型。

在该案此前所有的审判程序中并未被依法启动重新司法鉴定程序和开棺验尸程序,本人坚信,程序缺失必将导致正义缺失,程序缺失必将使被告人高海东冤沉海底!

我这是第二次给您发公开信了,在此,本人将不再赘述,世人亦将拭目以待被告人高海东故意伤害案的最终结果!

手铐脚镣加身、日夜生不如死的被告人高海东在牢狱中期盼着最后的希望!正义姗姗来迟,但我们绝对能等得到!

贾慧平律师2015年3月18日于沈阳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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