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论坛 >> 内容

广强刑辩研究集锦【11月】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5-12-08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广强刑辩研究集锦【11月】

序号
文章题目
作者
1

【大案复盘】一起被数据验证重新定义的传销案

广强刑辩
2

销售有毒、有害保健食品申诉案,成功获法院受理迈出翻案的第一步

毕伟成
3

亲办涉毒无罪案件:一份文书促使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黄坚明
4

制售电子烟被行政处罚事由、案例之二

韩武斌
5

直播间销售瓷器案件,为什么不应构成诈骗罪?

金翰明
6

为移民、境外买房而分拆购汇,行政违法、逃汇罪还是骗购外汇罪?

吴单
7

变票虚开3:相同的模式,黄某无罪,陈某某却被判无期徒刑

王如僧
8

放贷收息型受贿案件如何辩护?

肖文彬
9

赖账行为是诈骗犯罪吗?

谢政敏
10

免费注册成员能否被计入参与传销活动人数之内?

曾杰、陈俊泓


阅读量:12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卖水果味电子烟过百万,销售伪劣产品案获缓刑判决!
将从银行贷款的钱出借给别人,就是高利转贷罪?
传销案件,因不具备组织、领导作用而不起诉案例分析
Y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X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高利转贷罪中的“高利”是指利率多少?
团队新增一起成功案例|食品类售假案,成功判缓
广强刑辩研究集锦【12月】
李某涉特大保健品诈骗案一审辩护词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