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犯罪综述 >> 内容

外国人在中国犯罪,可以判处缓刑吗?还是必须驱逐出境?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8-26

张王宏:广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金融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导语:缓刑系对犯罪情节较轻不需要适用监禁刑罚的罪犯,在判决刑罚而在居住地接受社区矫正并需遵守特定法律义务的刑罚运用措施。我国刑法并没有排除外国人适用的条款。外国人一般居住地为国外,但也不排除居住地在国内的情况,如果满足缓刑的其它条件也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正文:

缓刑的适用条件,根据刑法第72条,是被判处拘役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对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法律明文规定不能适用。2012年,最高法、最高检专门出台意见,规范对缓刑的适用,但主要是针对职务犯罪的罪犯。以上规定及司法性文件,均没有排除对外国人的适用。

在2010年《宽严相济在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审判中的具体贯彻》中,对渎职犯罪人员减轻处罚后判处三年以下刑罚、渎职犯罪造成恶劣影响以及因渎职同时构成数罪的,规定不得适用缓刑。也没有禁止对外国人涉嫌经济犯罪中不得适用缓刑的规定。

由此可见,刑法对缓刑适用的禁止,主要体现在对职务犯罪中的不当适用的防范,并不存在针对外国人的禁止性条款。

驱逐出境是针对外国人的附加刑,是我国刑罚的一种。规定在刑法第35条,其表述为“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对比缓刑和驱逐出境的规定可知,缓刑作为刑罚的具体运用,外国人并非被禁止适用的对象,而对外国人犯罪的,也并非必须驱逐出境,这就给外国人犯罪后适用缓刑留下了制度上的空间。

司法实务中,对外国人适用缓刑是有现实判例的。

在特雷沙·德比沙等走私、贩卖毒罪一案中,也门国籍的被告人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为什么对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适用缓刑呢?

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浙01刑初119号文判决书所载内容看,法院认为被告人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贩卖恰特草数量较少,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对其宣告缓刑对其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可对被告人默罕默德适用缓刑。

另外,本案判决前,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的强制措施也与其他人不同。本案案发后,被告人特雷沙·德比沙等人2017年3月22日被刑事拘留并受到羁押,而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于2017年5月26日被取保候审。同时,审理中,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的辩护人提出了对默罕默德适用缓刑而不判处驱逐出境的辩护意见。当然,也门国籍的阿尔-达菲夫·默罕默德住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即被告人在国内有经常居住地。

现实中,更多的外国人犯罪后,不被适用缓刑。

比如在郑俊锡(英文名JUNGJUNSE0G,大韩民国国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案中,上诉人的辩护律师在上诉时,提出对郑俊锡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同时提交了关于外国人适用社区矫正的意见和为郑俊锡提供缓刑期间生活保障及帮助其进行社区矫正保证的申请书。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作出了维持原一审判决,即对郑俊锡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驱逐出境。


阅读量:131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嫌疑人X涉嫌诈骗罪 之 取保候审申请书
顺风车司机拉到偷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辩护?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严惩与教育: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影响与启示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