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有效辩点 >> 内容

诈骗犯罪中辩护律师如何对极为不利的证人笔录进行有效质证?

办案律师/作者: 肖文彬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02-11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肖文彬

一、本文导语

标题所说的诈骗犯罪是指广义上的诈骗类犯罪。在笔者承办的众多被控诈骗类刑事大要案中,经常会碰到不少对当事人(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利的证人证言笔录(又称证人《询问笔录》,以下简称“证人笔录”),而作出这些笔录的证人绝大多数又不会出庭接受发问和质证。何为质证,笔者认为是对不利于己方的控方证据或法院调取的证据在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证明力、证据资格、证明目的、证明标准等方面(如言辞证据的内容是否符合经验法则和逻辑规则)进行质疑、反驳、否定,或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在以上方面进行肯定,以达到有利于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因此,辩护律师如何对这些不利的书面证人笔录进行质证显得尤为重要。在笔者最近承办的吴某被控特大合同诈骗罪一案中,就发现不少不利于当事人的证人笔录,现举重要一例加以说明。

二、案情简介

本案的被告人吴某系M公司老板,吴某及M公司被控合同诈骗2000万。证人黄某系M公司出纳,黄某在2015年3月份接受公安调查时做出了如下笔录内容:

(侦查人员)问:M公司在哪些银行办理了贷款手续?

(黄某)答:M公司在平安银行A支行(2013年已结清)、农商银行B支行(2013年已结清)、南粤银行C分行、兴业银行D分行(2013年已结清)、招商银行E支行(2013年已结清)、民商银行F支行(2013年已结清)、广州银行G支行办理了纸品质押贷款业务。

问:M公司现在还欠哪些银行的贷款?

答:M公司还欠南粤银行C分行、广州银行G支行的贷款,还欠平安银行H分行的贷款,具体多少我记不清楚了。

问:当时你为什么离开公司?

答:2014年8月份,老板吴某不来公司,我们也找不到他,说公司欠外面很多钱,后来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我记不清楚了)洪某(公司副总)叫我在公司账户上提一部分钱及一部分收的货款,总共20多万,用于发给公司员工工资及业务员提成,后来大家拿了钱洪某就叫我们不用去公司上班了。。.

三、笔录分析

根据上面黄某的笔录内容,控方的指控思路及证明目的在于:吴某及M公司没有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M公司还欠了三家银行的贷款还未归还;二是老板吴某说欠外面很多钱,接着老板吴某不见人了,而且公司也解散了。由此可见,此证人笔录若属实,看起来对当事人吴某及M公司极为不利。

四、质证意见

如何应对上面极为不利的证人笔录?如何扭转局面化不利为有利?很多当事人和辩护律师面对上述局面可能束手无策,笔者一般会从以下几方面进行突破:

(一)黄某的笔录内容在客观上是否属实?有没有相关的书证可以佐证?换言之,黄某的笔录是否具备真实性是需要客观书证来证明。

(二)即便M公司存在还有三家银行贷款未归还的事实,在证明目的方面也不能就此证明M公司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不能将公司有借款和公司没有履行能力划等号,这无论在逻辑上还是在法律上皆是不能成立的(公司向银行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或资金周转是很正常的市场行为,像富士康、华为这样的大公司也需要向银行借款,是不是意味着他们也没有履行能力?)。相反,黄某的笔录内容提到有5家银行的贷款已经结清,这就意味着大部分银行的贷款已经结清,恰恰证明了M公司有良好的履行能力和履行信用。在案书证显示另外三家银行的贷款在案发时还未到期,根据M公司清偿5家银行的贷款记录来看,M公司在上述三家银行贷款到期时是有可期待的履行能力的。再退一步说,即便到期时M公司未能归还上述三家银行贷款,还要看不能归还的具体原因(是主观原因还是客观原因)以及是否存在担保物等因素。

(三)证人黄某提到老板吴某说欠外面很多钱是其主观推测,又系孤证,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另外,在案的书证证实老板吴某不见人是因为出国洽谈业务,而不是逃避玩失踪。


阅读量:631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肖文彬
肖文彬诈骗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510485123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广强快讯:涉走私毒品案获不起诉决定!
W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循环出口、虚假出口”涉诈骗罪案件一审辩护意见
开股东会却被控告非法拘禁,股东被羁押268天无罪释放
涉毒重案何以全案取保释放之十个无罪辩护理由
涉毒重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全案取保释放,何故呢?
涉期货“诈骗”案中如何对被害人笔录进行综合质证?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