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浙江省污染环境罪案件数据分析
董建明: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经济犯罪、污染环境罪案件辩护律师
浙江省是污染环境罪案件发案大省,在污染环境罪的处理上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笔者通过无讼,把手案例等平台收集、查询了2018年浙江省污染环境罪案件有关裁判资料,总结如下。
一,检察院不起诉比例较高
此阶段当事人和刑事律师有工作空间,双方互相配合,寻找有利证据说服办案检察官,争取不批捕。错过了审查批捕37天黄金时间,不起诉是当事人最后一道安全网,这道安全网没起到作用,当事人就算掉到坑里了。2018年浙江省基层检察院共办理污染环境罪案252件,起诉165件,不起诉87件,不起诉率52%.当事人和刑事律师在此阶段有工作空间,应该在此关键节点下功夫,争取好的效果。
二. 一审法院判处缓刑比例较高
浙江省2018年污染环境罪案件一审共有104件,有缓刑判决的有50件(人数未确定,因有些案件当事人不是一人),缓刑率47%。判决缓刑数量前10名法院是1.绍兴市上虞区法院7件2.浙江省平阳县法院6件3.温州市龙湾区法院6件4.绍兴市越城区法院6件5.浙江省常山县法院6件6.浙江省溫岭县法院5件7.诸暨市法院5件8.慈溪市法院5件9.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法院4件10.浙江省玉环县法院4件。古语曰:“取法于上,仅得为中,取法于中,故为其下”。错过了不起诉,得到缓刑结果也不错了。
三,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很难
2018年浙江省污染环境罪案件二审有裁定书19件,判决书2件,结果裁定驳回上诉,准许撤回上诉18件。裁定发回重审一件,判决改判一件.判决驳回上诉一件,二审对当事人有利比率约10%,难度可谓华山之险。
董律师点评:污染环境罪案件专业性强,公检法也格外重视,都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办理,专业的污染环境罪案件办案律师尽早介入,和当事人及家属互相配合,还是能取得对当事人有利的结果的,律师介入过迟,可能眼睛一眨,老母鸡变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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