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刑诉须知 >> 新法速递 >> 内容

全国律协3月6日发布《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8-03-08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3月6日发布《关于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若干意见》,全文如下: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658.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03.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06.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09.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11.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14.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17.jpg

WeChat Image_20180308094719.jpg

阅读量:684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无证经营果味电子烟,为何不构成非法经营罪?
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辩护词
广强刑辩研究集锦【26年2月】
广强刑辩研究集锦【26年1月】
外汇类非法经营案,无法印证的涉案数额,应予排除
男女朋友、订婚、婚外情等特殊关系绝非强奸免罪金牌
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是指数额多少?认定时间点在哪里?
卖鹦鹉被抓,怎么辩护?
走私红油案,应定性为普通货物,还是国家禁止进口的货物?
非法集资的高管不应对哪些涉案金额负责?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