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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化妆品,如何监管?--跨境电商走私辩护与研究(四)

办案律师/作者: 何天云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4-04-18


进口化妆品,如何监管?--跨境电商走私辩护与研究(四)


近年来,随着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以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政策优惠力度增加,我国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从境外商家购买各种化妆品数量也增多。由于与国外化妆品价格悬殊,加上我国针对高档化妆品征收较高的税收,其中具有巨大利润空间,行为人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化妆品案件也随之增多。

在分析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走私化妆品案如何辩护之前,本文先从以下三个角度分析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相关问题。

一、我国针对不同种类的化妆品实施的监管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用品。常见的化妆品有口红、粉底、眼影、眉笔、洗面奶、面膜以及牙膏。

我国按照风险程度对化妆品、化妆品原料实行分类管理。化妆品分为特殊化妆品和普通化妆品。所谓的特殊化妆品是指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以及宣传新功效的化妆品。而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在我国境内首次使用于化妆品的天然或者人工原料被视为化妆品新原料。

我国对特殊化妆品,具有防腐、防晒、着色、染发、祛斑美白功能的化妆品原料以及首次进口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实施注册管理。而对于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则实施备案管理。换之言,前者化妆品上市前是需要行政许可,而后者则仅需在政府部门依法备案后即可上市流通、销售。

对于国家没有实施注册或者备案的化妆品,则要求行为人提供产品安全性承诺和在生产国家(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证明文件或者原产地证明。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108号《关于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的公告》,海关总署决定取消进口肉类收货人备案事项和进口化妆品境内收货人备案事项。

以上是我国针对不同种类化妆品实行的监管措施,行为人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则会涉及到特殊的相关规定。

二、我国针对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实施的特殊监管

《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2018)486号】等规定,行为人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商品应当属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内,限于个人自用并满足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规定的条件。

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不执行商品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者备案要求。但是相关部门明令暂停进口的疫区化妆品,和对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除外。

同时,根据《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我国针对唇用化妆品、眼用、指(趾)甲化妆品等商品被列入《进出口野生动植物种商品目录》除外。

从上述规定可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化妆品应在清单范围内,仅能用于个人自用,不能进口后进行二次销售。除了涉及到防疫、野生动植物保护以及其他重大安全风险的化妆品外,我国对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不实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者备案。

这一特殊规定使得行为人在进口普通化妆品享受到了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通关便利以及税款优惠政策,但是涉及到添加了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化妆品,则无法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渠道入境,这可能会造成行为人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添加了濒危野生动植物成分化妆品进口通关的障碍。

三、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税款政策的监管

化妆品在不同进口方式中适用不同的征税标准。化妆品作为普通货物在一般贸易进口方式中,依照具体化妆品种类依法缴纳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消费税。化妆品作为物品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个人携带以及邮递进境的方式中,其所包含的税种、税率则又不相同。

在一般贸易中,需要将具体进口化妆品归入不同税号确定进口关税税率。同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可知,我国已经取消了普通美容、装饰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变更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旅客携带个人自用物品在5000以内的免税,超出限额部分征税。邮寄自港澳台地区限额800元以内,邮寄自其他地区限额1000元以内免税,超出限额部分征税。

消费者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单次限值5000元以及年度限值26000元以内的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以及消费税暂按照法定应缴纳额70%征收。

同时,根据财税(2016)103号规定,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高档化妆品,也应当只是缴纳15%税率的七成,而对于普通化妆品不再缴纳消费税。若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化妆品便是高档化妆品,行为人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此类化妆品应当按照其15%的税率七成缴纳消费税。

在实务中,行为人可能因化妆品的规格型号申报不准确导致了少缴消费税从而导致其违法犯罪,因此行为人申报进口化妆品时,应当特别注意此类问题。

通过对比上述几种进口渠道可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与旅客携带、邮寄进境渠道进口化妆品有其共同点,便是可以在政策规定限额之内享受免税或者税务优惠,并都只限于个人自用,不得在国内进行二次销售。一般贸易渠道进口化妆品,涉及到税率一般都比较高,没有相应的税务优惠,但是没有不得二次销售的限制。

笔者在本文中通过我国对进口不同种类化妆品监管,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化妆品监管以及以不同方式进口化妆品涉及税务监管等角度对涉及化妆品进口以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相关问题进行分析,笔者将在此基础上对走私化妆品的相关问题进一步分析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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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天云
何天云走私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2010251897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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