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研究 >> 内容

被诈骗后,应当如何报案?

办案律师/作者: 李蒙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3-10-26



被诈骗后,应当如何报案?


看到这个题目,有人可能会哂笑:你这不是搞笑吧,被诈骗了,找警察报案就可以了呀?

可是,如果进一步问:

谁可以报案?只能向警察报案吗?向哪里的警察报案?需要带什么报案材料?报案之后呢?

其实,被诈骗后如何报案同样是一门“学问”,刑事代理中的刑事控诉业务所做的正是帮助被害人及其家属顺利报案、立案,那么被诈骗后,想要顺利立案,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使自己损失得以弥补,究竟应当如何做?

一、谁来报案?向谁报案?

谁来报案似乎并不是一个难题,但是你知道吗?除了被害人本人可以报案,被害人家属可以报案,被害人的朋友也可以报案,哪怕只是热心市民刘先生也可以报案。一言以蔽之,只要是知道犯罪事实的都可以去报案。

报案是最广泛的揭露、报告犯罪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不能明确指出犯罪嫌疑人。如果是被害人及其家属针对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报案,叫控告,而如果是与案件直接无利害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明确犯罪嫌疑人的报案,则叫举报。

解决了报案主体的问题之后,下一步要解决的就是应当向谁报案的问题。

按照《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因此,向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报案都是可以的,不过由于诈骗犯罪的侦查机关是公安机关,所以如果向检察院、法院报案,或者是随便选一个公安机关报案,则涉及到部门之间的移送,立案时间会拖得比较久,所以建议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报案。

如果是接触型诈骗,如被熟人诈骗,双方接触、商议、交付钱财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均有管辖权。如果是大额合同诈骗、集资诈骗、保险诈骗建议去所在地公安局的经侦大队报案,如果是普通诈骗,前往当地派出所报案即可。

而如果是非接触型诈骗,一般是电信诈骗、网络诈骗,这类案件俗称“沾边就能管”,被害人与对方通话、发信息、线上聊天、转账时所在地的办案机关均有权管辖。虽然目前一些地方已经在刑警大队下设了反诈中队,但是这类案件前往派出所、反诈中心报案即可。

无论是接触型诈骗还是非接触型诈骗,犯罪嫌疑人所在地的办案机关都具有管辖权,都适合作为接受报案的机关。

报案机关确定了,要带哪些材料去报案呢?做笔录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二、报案带什么材料?要怎么做笔录?

整体而言,所有与案件相关的材料都应当带上,如你是谁?对方是谁?你们是什么时候、怎么认识的?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前期是怎么沟通的?怎么转账的?转了多少次、多少钱?转账后发生了什么?后期沟通的情况怎么样?

有人可能会疑问:我能不能只带证明对方有诈骗犯罪的材料?理论上来说,当然可以,而且这样最好。但是,由于大多数被害人并不能辨别哪些是证明对方有诈骗犯罪的材料,哪些是无关的材料或者是不利于控告的材料。所以建议:要么全部带上以免有所遗漏,要么事先咨询律师做到心中有数。

具体而言:

1.《情况说明》

自己撰写一份《情况说明》、《事情经过》或者是《报案书》这样的东西,用以自己梳理一遍事情的经过,并形成书面文字方便受案人员快速清晰弄清楚案件事实。内容无需太复杂,也不要太煽情,只需要客观地把事情来龙去脉讲清楚就可以了。

2.聊天记录

现在社会,不通过聊天记录的沟通是难以想象的,无论是某信、某Q或者是其他社交软件进行沟通都会留下聊天记录。报案时,应当将所有的聊天记录都导出、打印提交给办案机关,最好是全部,如果全部提交有困难,则至少要保证连续,特别是与交付财物相关的部分,不能够有所删减,更不能伪造聊天记录。对于重要的聊天记录在打印出来后,应该在空白处添加进一步的说明。

存储在手机中的聊天记录是一种电子数据,公安机关还可能会要求被害人提交手机。

视听资料是指沟通过程中的录音、录像,可能是家里的、店里的监控视频,也可能是车里的监控视频,或者就是被害人偷偷制作的录音,视听资料除了要提供原件外,最好还能够将录音或者录像内容按时间顺序将内容整理成文字,一并提交给公安机关。

3.取款记录、银行流水

在诈骗罪中,财物的交付是重要的犯罪环节

如果是现金交付,则除了提供交付事实的聊天记录、录音、录像外,如果有取款记录则更为完善,但是请注意,仅有取款记录是无法证明将该现金交付给对方的。

如果采用的是银行转账或者其他线上支付的方式进行的交付,则需要将银行转账流水(银行打印加盖业务章)、手机转账截图或者自行下载的转账记录打印出来提交给公安机关。

如果涉案的转账次数多、时间跨度大,建议制作一份关于资金流向的总表格。这份表格应该按照按时间顺序,把每一笔转账的时间、金额、转出账户、转入账户、备注(转账的理由)等记录清楚。

4.其他书证

也就是相关合同、借条、欠条、保证书、来往信件等纸质的材料,这部分提交给办案机关复印件即可。

当你带上上述材料准备去报案,面临的下一个问题就是:报案的笔录应该怎么做?基本准则是:实话实说。

通常而言,当你走进公安机关后报案后,公安机关会问以下几个方面的情况:

1.被害人的基本信息;如你是谁?身份证号码多少?住在哪里?报案反映什么情况?

2.让被害人陈述被骗的前后过程。如被骗的具体时间、地点、物品、发现的过程及异常等大致情况。

3.具体事实情节:

(1)被骗的事实细节:如被骗的时间、地点,被骗的方式;与犯罪嫌疑人相识过程,所签合同的时间、地点、内容及细节;被骗款、物数量、价值等。被骗过程中去过的地方和方式;嫌疑人作案过程中有无留下什么物品,有无中途打电话、买东西、上厕所等情节;如何到达现场以及如何离开的。

(2)被骗物品的细节:如被骗财物的来源以及购买的时间、地点、价格、凭证及物品的颜色、新旧成色、大小、重量、数量、品牌等基本特征等。

(3)现场的目击者、知情者及其他情况。

如果在报案前,已经做好了情况说明,则笔录内容会和情况说明差不多。

三、报案了,然后呢?

报案后,办案机关会给报案人一个《报警回执》,《报警回执》上有报警人的姓名、公安机关对报警人反映情况将依法处理的承诺、报警联系电话、警务监督电话和值班民警姓名等内容。

报案人前往报案后,办案机关应当受案,并制作受案回执交给报案人,受案回执上面有报案人的详细信息身份证、姓名、电话等,写明XX年XX月XX日,XX报警人,称在XX地点,发生了XX事件,民警XX,XX赶到现场后查明,XX情况。

受案后经过初查,办案机关认为是刑事案件的,且已经达到立案条件而立案的,给报案人一份《立案告知书》(也成立案回执单)。《立案告知书》主要包括报案人信息、案件类型、简要案情、受理案件人员、联系电话以及立案时间等内容。

如果报了案,公安机关不立案,应该怎么办呢?

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可能认为涉案事实只是民间纠纷不属于刑事案件。此时,被害人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被害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还可以要求同级人民检察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

此外,对于报案不接、接报案后不登记不受案不立案、受案立案后不查处等违法违纪行为,还可以向其所在公安机关的值班负责人反映,或者向其所在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投诉,电话记好了:“12389”。

四、结语

要想做好诈骗案件的刑事报案,不仅要明白谁可以报案,向谁报案,也要做好报案材料、证据的整理,弄清楚如何做报案笔录,还要了解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出具哪一种文书,而且更重要的是,如果刑事立案失败要及时通过投诉、复议、复核、申请立案监督的方式来救济自己的权利。

一般诈骗案件,具有很强的两面性,有时对方在听到你报警之后,会主动和你协商,将财物返还你或者给出合理的处理方案。

而如果遭遇的是电信诈骗或者是网络诈骗,及时报案有机会办案机关及时止付追回损失,或者尽快查处犯罪嫌疑人避免更多的人上当受骗。



阅读量:24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李蒙
李蒙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231061802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涉毒重案何以全案取保释放之十个无罪辩护理由
涉毒重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全案取保释放,何故呢?
涉期货“诈骗”案中如何对被害人笔录进行综合质证?
关于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H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被告人X认罪认罚后,可否再次诉辩交易?
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实战文书《L某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