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研究 >> 内容

黄坚明律师:空姐自拍的做法有错,但无关“飞行安全”及不雅

办案律师/作者: 黄坚明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2-05-13

作者: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暨毒品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主任 黄坚明


处理太多复杂、疑难问题,工作压力也很大,今天我们不谈专业问题,就想聊天南航乘务长在飞机厕所内自拍内衣事件所引发的劳动仲裁官司及由此引发的热点法律事件。当然,我们的观点与主流观点应有所区别,应有新意,否则就没有必要参与其中。对此事件,我们坚持:涉案乘务长自拍行为有错,影响单位形象,但无关飞行安全问题,更算不上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严重过错行为,对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做法过于严苛,起码我本人持这样的观点。具体论述如下:

一、涉案乘务长的核心行为是自拍内衣照,而非对外营销涉案内衣的行为

网络上将此事件定性为自拍不雅照行为,我本人没有看到相应的不雅照,为此不好评判涉案内衣照是否算“不雅照”。但是,从情理上分析,我相信涉案乘务长的本意是“推销”内衣,而非展示其“不雅”的自我形象,其短暂“展示”后随即自我删除的行为,可侧面证实其本意绝非展示“不雅”,而是“无偿帮忙”行为,适度即止,起码此事件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怀疑。对此,我们更想强调此事件的核心涉案行为是“自拍”,而非“推销”,涉案推销行为限于网络空间,而非涉案乘务长核心工作区域的涉案飞机内。具体说明如下:

首先,就整个事件而言,涉案乘务长最核心行为是“进厕所、宽衣解带、换新内衣、自拍、复穿工作服、发朋友圈及回归工作状态”等,只要在涉案飞机卫生间内没有实施任何暴力性、破坏性行为,其涉案行为本身对飞机卫生间的物理性功能没有任何影响,就如飞机乘客反复使用卫生间一般,不会对飞机卫生间功能产生任何实质性损坏结果,更不会对涉案飞机飞行安全产生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为此,拿飞机安全说事,或者拿岗位特殊性说事,无疑是离题万里,联想过度。

为此,我们坚持该事件无关飞机飞行安全问题,无关公众生命健康问题,可以对其不当行为进行谴责,但不必上纲上线,无限拔高此事的实质性影响。

其次,个人看法,此事件的核心应是将自身内衣照片发朋友圈的行为,以及由此衍生的利用单位便利条件,增进其营销行为的传播效果。客观地讲,本案确实无法排除这样的合理怀疑,但在“展示”时间很短暂的前提下,在涉案受众极端有限的前提下,在涉案乘务长“自觉”不妥而“主动中止”其不当行为的前提下,再对其“痛下重手”,裁定解除其劳动合同做法,确实有点“冷酷无情”,起码本人对此持反对态度。

最后,从“案发时间”角度分析,涉案乘务长被投诉此事时,已是一周之后,而案发时涉案飞机上没有乘客,且处于停止飞行状态,何来的飞机安全法益被侵害的客观结果呢?

因此,就南航涉案乘务长飞机厕所内自拍内衣照事件而言,是否牵涉“不雅”不是此事件的核心,飞机乘客在飞机上厕所是人的本能,何来不雅说呢?其涉案行为无关飞机飞行安全应是铁的事实,其借机营销涉案内衣的事实应客观存在,但营销事件的实质应在网络空间之内,而非涉案飞机上本身。看到“内衣照”便联想到不雅,家里的电视机最好都扔掉,否则必然出现不雅的电视广告画面。

二、南航涉案乘务长自拍行为有错,影响单位形象属实

就涉案乘务长涉案行为而言,有错是客观事实,其本人对此也供认不讳,客观上确实也影响单位形象,但范围非常有限。但后续的单位危机公关事件或热点法律事件,则是涉案劳动仲裁及相应民事诉讼裁决结果引发的,并非涉案乘务长自拍行为及其对外营销事件所导致的必然结果。对此,我们坚持涉案乘务长应被“处罚”,但如何处罚值得商榷。具体说明如下:

涉案乘务长于上班时间自拍无碍,但拍摄内衣照则“尺度”有点过了;在厕所内自拍内衣照本身问题不大,真正有争议的是替其他客户对外营销涉案内衣的行为。这无疑是犯忌讳的问题,也是与其身份不符的不当行为。事实上,很多飞机机舱内是禁止拍摄的,乘客不允许,乘务长则自行偷拍,如此做法自然不妥。更关键的是,其推销涉案内衣的做法明显牵涉商业推广问题,这再度证实其“有意为之”,而非“无心之过”。

因此,我们坚持涉案乘务长涉案行为有错,但是否算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且已到达非解除劳动合同不可的程度呢?我们对此再进行更深入的分析。

三、南航乘务长“自拍”行为本身算小错,衍生行为则成为不可饶恕的“大错”?

首先,假定涉案乘务长存在习惯性对外营销本单位以外的商品或服务的行为,本案应认定其涉案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但本案绝非如此。

如上所述,在时间及其他条件允许的前提下,涉案乘务长在涉案飞机厕所内自拍半天,不会对涉案飞机的飞行安全产生任何影响。其涉案行为是否会转化为“大错”,根源在于其“营销”涉案内衣行为本身。一般而言,单位员工利用单位资源营销非单位业务的做法自然是不妥的。在假定其明知故犯的前提下,假定其系基于经营牟利目的而为之的情形,为此经常性实施此类行为,此案为此认定其严重违反单位管理制度,我是认可的。但此案绝非如此。

其次,假定其自拍内衣及对外影响行为,产生显著的个人经济利益,产生频发转发、广泛传播的情况,产生其他不良社会事件,已严重贬损单位形象,在这样的前提下,对此作出“开除”处理,也未尝不可,但此案也绝非如此。

此外,个人观点,社会大众之所以关注此事,不是因为其内衣照的广泛传播,也不是因为其营销事件产生社会性影响,而是此事劳动仲裁结果的出现,此事方引起社会大众的关注。对此,个人观点是:南航公司打赢官司,此事才成为热点;假定涉案官司没有发生,或许广大网友对此反而一无所知,或者是所知极为有限。当然,我们再次强调,此案不要跟我提飞行安全问题,此事无关飞行安全问题,顶多涉及网络乱象或空姐“朋友圈不当事件”的问题。

最后,对此事件,我们更想强调的是,此事无关犯罪问题,也无法违法问题,仅仅涉及是否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问题,以及应否认定其涉案行为属于严重违反单位内部管理制度的问题。针对此问题,个人看法,所谓的“内衣照不雅事件”,所谓的“空姐或乘务长”热门词汇,甚至所谓的“营销推广”行为,均非此事件的实质。假定南航之前已发生过类似事件,假定南航早已再三发文严令禁止此做法,此时再下“重手”则合情合理合法,反之,一句“飞行安全大于天”,之后就是严厉严厉再严厉的惩罚,则明显少了一分人情味。为之奋斗了十五年的老东家,在涉案乘务长眼中,背后多少有些不舍吧!

综上所述,此案核心是单位内部管理及惩处的规范性及严厉性的问题,更是涉案官司裁决结果能否经得起考验的问题,在不涉及违法、犯罪的前提下,在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多分宽容,多分理性,秉持教育为本,惩罚为辅原则断案,最终多分“严管厚爱”的温情和对人性的尊重,这未必是坏事。毕竟人人背后有家庭,有养家糊口的生计问题。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错呢?


阅读量:373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黄坚明
黄坚明毒品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01092958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无罪案例|“以刑化债”之挂靠公司伪造公章,证据存疑不逮捕
2024年新增缓刑案例——马律师办理推特传播淫秽物品案判缓刑!
保健品“诈骗”案中如何对证人证言进行全面质证?
从借名买房的角度,可以证明票货分离、油票分离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广强快讯: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获不起诉决定!
如何判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存在真实交易?
受委托分装加工水果味电子烟,是否构成生产伪劣产品罪?
贪便宜买车可能会坐牢
H某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一起网赌案件37天释放的法律意见书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