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热点研究 >> 内容

网络涉黄犯罪研究(四十九):福利姬“线上卖片线下卖淫”涉嫌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卖淫收入算不算违法所得?

办案律师/作者: 马泽恩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22-03-01

马律师在《“线上卖片线下卖淫”的福利姬可能面临哪些处罚?》已经详细罗列了福利姬可能面临的处罚,本文分享一下实务中可能遇到的问题:福利姬“线上卖片线下卖淫”涉嫌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卖淫收入算不算违法所得?

通过了解福利姬的变现方式发现,部分福利姬的主要收入,除了贩卖自己的大尺度图片视频外,线下卖淫的收入占比更高,但是这部分收入能否纳入淫秽物品犯罪的违法所得?根据刑法和司法解释,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违法所得达到25元以上,量刑将达到十年以上,因此这个问题应该引起足够重视。

司法实践中有两种观点:

00001. 肯定观点,该观点认为,在网上发布淫秽照片、视频的行为是为线下卖淫引流,与线下卖淫的收入有间接关联性,认为线下卖淫的收入属于传播淫秽物品的间接收入,并将此收入纳入违法所得数额中。

00002. 否定观点,该观点认为,线下卖淫的收入来源于福利姬所提供的性服务,而非淫秽物品本身,从法理上理解,淫秽物品犯罪牟利所指的中介标的物应仅限于淫秽物品本身,不能扩大解释。卖淫收入远高于淫秽物品本身的贩卖收益,若将卖淫收入纳入违法所得将导致量刑失衡,也可能出现线上仅贩卖一次淫秽视频线下提供多次卖淫服务,总收入达到25万以上的极端现象,那么在此情形下将卖淫收入纳入违法所得中,有个人卖淫入罪的嫌疑。因此,出于禁止扩大解释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考量,不应当将线下卖淫收入纳入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违法所得金额中。

马律师赞同否定观点,但个案中由于审判人员、公诉人员、侦查人员立场不同持不同观点,站在辩护人的角度,应从保护当事人的最大权益出发,据理力争,说服办案人员。

 

 


阅读量:108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马泽恩
马泽恩涉黄犯罪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911079830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嫌疑人X涉嫌诈骗罪 之 取保候审申请书
顺风车司机拉到偷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辩护?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严惩与教育:邯郸初中生遇害案的影响与启示
利用赌博网站会员账号接受“六合彩”投注的行为不应认定为开设赌场罪
实务文书|侦查人员擅自添加有罪供述的笔录,应依法排除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