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裁判文书(起诉书等) >> 内容

“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之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分局起诉意见书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辩护实录之

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分局起诉意见书

(98)穗东公预起字第377-382号

犯罪嫌疑人马文贤,又称:穆海买提,化名:刘健,男,回族,现年三十三年,甘肃省临夏市人,小学文化,无业,户口住址:甘肃省临夏市大旮巷46-2号;住地:甘肃省临夏市前河沿路122号402室。

犯罪疑嫌人张占才,化名:张伟、王信、李佳兵,男,汉族,现年三十八岁,甘肃省临夏市人,高中文化,无业,户口住址:甘肃省临夏市南龙乡单子庄村三社38号。因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同年经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祁建伟,又称:祁成哇,男,汉族,现年三十七岁,甘肃省临夏市人,高中文化,农民,户口住址:甘肃省临夏市南龙乡单子庄村六合作社33号。涉嫌贩卖毒 品被刑事拘留,同年经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建国,又称:马由布,男,回族,现年四十七岁,甘肃省广河县人,小学一年文化,农民,户口住址:甘肃省广河县阿力麻土乡兰家村王家川社5号。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同年经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马学明,男,回族,现年四十九岁,云南省建水县人,小学文化,退休列车员,户口住址:云南省开远市开远铁路分局客运段职工宿舍。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同年七月八经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犯罪嫌疑人汪贵生,男,汉族,现年三十一岁,湖北省黄梅县人,大学文化,广州运通年顾问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户口住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大中路545号。涉嫌贩卖毒品被刑事拘留,同年经东山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本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马文贤、张占才、祁建伟、马建国、马学明、汪贵生犯有下列犯罪事实:一九九八年四月间,犯罪嫌疑人马文贤、张占才合资人民币270万多元。于今年四月四日、、、,先后在本市的西华路、广州宾馆附近、黄岐一招待所的停车场、华夏大酒店的咖啡厅等地方,向不法人员“新疆老马”(在逃)、马克龙(在逃)、云南的张大姐(在逃)等人,以每克人民币50元至90元不等价钱,收购得245块(每块重)的高纯度毒品海洛因共。存放于本市的江南大道中207号紫兰楼605房、梅园西路17号之一梅园阁601房,进行稀释加工,寻机转贩牟利。期间由同案王国栋(在逃)将第一次收购得来的90块重的高纯度海洛因,渗入咖啡因,非那西丁等粉末进行稀释,并用搅伴器、铁架、千斤顶等工具加工制成124块,重的海洛因含量为4。4%至47。4%的海洛因块。再由马文贤、张占才等人以每克人民币80元至90元不等价钱,分别转贩给一个新疆人马哈路(在逃)和一个北京人(不知名,在逃)。马文贤、张占才可嫌取暴利人民币约98万多元。

马文贤、张占才再次得知马建国、马学明有批高纯度的毒品海洛因已运至广州。为此,马文贤、张占才于当日下午四时许,前往本市的华海大厅1310房与马建国、马学明进行商谈交易,商定由马建国、马学明以每克人民币85元的价钱,将三十块,重的海洛因交马文贤,张占才两人先行转贩,与此同时,马文贤、张占才得知汪贵生需购毒品海洛因。于是,马文贤与祁到江南大道中207号紫兰楼605房内,取得一块重已经稀释加工而制成的海洛因(含量为40%)送至本市的万松园市场门口附近,转交给汪贵生。之后,马文贤、祁建伟随即乘搭出租“的士”前往本市的沿江路南方大厅对出的客运码头,从马建国、马学明等人手中接得一墨绿色的提箱袋,内装三十块重的海洛因。并运送至梅园西路17号之一梅园阁601房存放,待稀释加工后,寻机转贩图暴利。

此案经我局刑警大队侦破后,于今年五月二十八日在本市的江南大道中207号紫兰楼605房和梅园西路17号之一梅园阁601房中,获取了证明马文贤、张占才、祁建伟、马建国、马学明、汪贵生等人的犯罪事实的可靠证据,搜缴得毒品海洛因共,加工稀释,制毒的咖啡因,非那西丁共重及白色粉未。加工制毒工具千斤顶七台,搅伴器5台,电子秤二台、铁架一付等。

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马文贤、张占才、祁建伟、马建国、马学明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之规定,涉嫌贩毒罪。犯罪嫌疑人汪贵生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之规定,涉嫌非法持毒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请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

东山区人民检察院

局长:吴煜升



阅读量:2891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实战文书《L某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