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裁判文书(起诉书等) >> 内容

林某某被判职务侵占罪一案二审裁定书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2-27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由广强律师事务所·金牙大状刑事律师团队首席律师王思鲁、职务犯罪辩护律师陈琦联袂主辩的林某某被判挪用资金罪不成立、职务侵占罪大部分金额不成立从轻处罚林某某认为属无罪上诉、检察院认为属错判抗诉一案今天发回重审。林某某一审被判职务侵占罪成立处有期徒刑2年;本案二审经王思鲁、陈琦律师辩护,成功促使二审法院以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撤销一审有罪判决,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无罪辩护战局成功走出第一步。

1.png

WechatIMG221.jpeg

阅读量:71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王思鲁
王思鲁荣誉主任
证件号:14401199810700375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D某涉嫌强奸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Z某涉嫌走私制毒毒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不构罪不批捕,构罪就一定要批捕?
如何推翻诈骗犯罪案件的“三座大山”?
“刷单炒信”案终获轻判
外贸商户使用USDT收付款,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性贿赂”案件一律不能认定为受贿罪?
不能仅因发展下线人数多,就认定成立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两类人即使有宣传行为,也不能认定为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