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释法 >> 内容

为赌博网站做广告推广按共犯论处

作者:康乐 日期 : 2014-06-30


事件回顾:2010年9月,在江苏淮安公安机关侦破的“777真人娱乐场”网络赌博案中,犯罪嫌疑人卢某某、王某某都供职于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经查,王某某伙同卢某某在明知“777真人娱乐场”网站是赌博网站的情况下,将该网站从百度公司广州分公司的业务变更为百度公司代理商的业务,在百度搜索引擎上进行推广,并与代理商进行分成。

截至案发,卢某某获利45万余元,王某某获利10余万元。目前,卢某某已被刑事拘留,王某某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审理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公通字[2010]40号)第二条 关于网上开设赌场共同犯罪的认定和处罚

明知是赌博网站,而为其提供下列服务或者帮助的,属于开设赌场罪的共同犯罪,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一)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二)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三)为10个以上赌博网站投放与网址、赔率等信息有关的广告或者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累计100条以上的。

康律点评

本案中,百度公司两名员工是否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评述:

第一,两员工主观上是否明知“777真人娱乐场”网站是赌博网站。实践中一般通过服务费用的明显超常来认定主观上的明知。为赌博网站提供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一般高于提供同类服务的正常费用,但也有的犯罪分子为吸引赌博网站雇佣其提供服务,主动降低服务费数额。故收取服务费的明显异常包括高于正常数额和低于正常数额两种情形。

第二,对于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的行为,除了以收取服务费数额为标准确定起刑点外,还以赌博网站数量或广告数量为标准确定其起刑点。为赌博网站投放广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即可构成开设赌场罪。

最后,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理解与适用》一文中指出,开设赌场犯罪的共犯之间并非必须事前有通谋,在实行赌博犯罪的过程中形成共同犯罪故意的,同样构成共犯。只是认定这种共犯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必须有证据证明行为人明知他人在实施开设赌场犯罪,这是行为人主观上存在沟通故意的前提。行为人的认知状态是明知,认知内容是他人在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二是行为人的上述帮助行为对于开设赌场犯罪的发生和进行来说有直接的促进作用,成为开设赌场顺利进行或赌博得逞的环节。

结语:作为网络推广人员,并不是所有做推广的网站都是可以做推广的,既然有了技术,合法赚钱才是长久之道。

本文同时发表于中顾法律网


阅读量:1227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L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被告人X认罪认罚后,可否再次诉辩交易?
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实战文书《L某审判阶段取保候审申请书》
S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Q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C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K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包村干部在村民自治中收受贿赂,如何界定其行为性质?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