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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律时评】律师品牌形象塑造 言行举止甚为重要

办案律师/作者: 王思鲁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4-06-21

王思鲁: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 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

形象经济在信息时代开始日益突显,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播速度越来越快,各种言行举止及网上晒的东西,能日传千万里。作为特定法律职业的律师群体,其言行举止对律师品牌形象塑造甚为重要。

给人良好的第一印象是律师最好的名片。然而,律师行业的一些新人甚至“老”律师没有意识到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不利于律师正面形象的树立。在网上晒一些卖萌、“艺术”、性感、动作表情夸张照片,或在网上自曝隐私或发泄情绪,暴露出的是自身脆弱和多情的一面,这不利于律师正面形象的树立,容易给当事人或者潜在客户留下不能担当重任的印象。

在“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记者。作为律师,应该利用好通过“自媒体”传达给人们专业律师形象。但不少律师助理或者实习律师,更甚者是执业多年的“老”律师却没有注意到这些。在微信、微博等“自媒体”上不停的晒一些与职业形象相悖的照片,仅仅把“自媒体”当做一种聊天软件或发泄情绪的小天地。殊不知,这些在你朋友圈里,没有一点关于法律职业的东西,不以专业律师形象示人对律师职业生涯的影响是贻害无穷。

一些律师每天晒一些“在路上”观看风景、参加各种会议什么的照片。然而这些都是有失律师本色,当事人若注意到律师每天都在游山玩水或“讲学”路上,根本没时间在“办案路上”,已交付案件的会不放心,没有委托的当然也不会交付给一个“在路上”看风景或“讲学”的律师。因为会觉得这不是一个专注于办案的律师。

律师发在公众平台的文字不是一定要流动着浓郁的情感,但要闪耀着智慧的火花,蕴含着深刻的思想,这样让人感觉到律师的底蕴和深度。因为律师不是诗人,职业特征更不同于诗人,所以不需要律师有诗人的浪漫语言。互联网传播速度之惊人,且经过多次转后,经久不息,那些语言甚至在互联网上留下永恒的“伤痕”。律师网上的发言若是损害自身形象的,造成的影响将是持久、不可估量的。只有注意这些,律师才不会将品牌形象扼杀在摇篮里,律师才能有职业的未来。

律师是一本书,你的着装就是书的封面。作为律师,你就需要注意你的穿着。律师不该是时尚性感的杂志封面,这与律师职业的沉稳睿智不符合。当事人遇到需要律师的情景,往往是身陷囹圄,她是无心继续翻阅杂志内容,去发掘你时尚外表下掩盖的内涵。律师着装需要彰显你的才智、沉稳可靠。尤其是女律师,不适宜打扮的性感迷人, 这样的着装给不了你的当事人安全感、信任感。让人难以放心地委予重托。

如果你是律师,一定要让自己像个律师,而后才可谈让自己塑造成一名优秀律师。言行举止像个律师这是一名律师最基本的要求,这是给当事人安全感、信任感最基本的东西。

律师注意你的言行举止,是一种无形的资产,是一种形象经济。他传达的是你的品牌形象。虽然说你日常的言行举止展现出的是冰山一角,但也正是这冰山一角左右了你的律途命运。

律师注意你的言行举止,是提高职业素养的必须,这不仅能为你的当事人留下良好的第一印象,为你带来业绩的提升。更能为打造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增添一道亮丽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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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思鲁
王思鲁刑事律师王思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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