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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谁说法律管不了自私冷血的刘鑫?可在国内直接起诉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7-11-17

内容简介:江歌遇害案中,刘鑫过于自私冷血而饱受舆论批评,我认为刘鑫就该受到谴责!但最该谴责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应该是杀人凶手、刘鑫前男友陈世峰。 谁说法律拿刘鑫没办法?刘鑫是该事件的受益者,江歌母亲完全可以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鑫作出补偿。

文/周筱赟:广强律师事务所网络犯罪辩护与研究中心秘书长

核心提示:

江歌遇害案中,刘鑫过于自私冷血而饱受舆论批评,我认为刘鑫就该受到谴责!但最该谴责和受到法律制裁的,应该是杀人凶手、刘鑫前男友陈世峰。

谁说法律拿刘鑫没办法?刘鑫是该事件的受益者,江歌母亲完全可以在国内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鑫作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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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网络新闻被“中国留日学生江歌遇害案”刷屏。综合正规媒体的可信报道,目前可以基本确认的事实是: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日女学生江歌(24岁,山东青岛人)在其租住的公寓门外遇害,被砍十余刀身亡。与其同住的闺蜜刘鑫躲入房中(江歌母亲称刘鑫锁上房门,刘鑫的解释是门打不开)而未受伤害。日本警方事后查明,杀人嫌犯为其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刘鑫搬去与江歌同住的原因,是因为害怕前男友陈世峰的骚扰。案发前一天下午,陈世峰曾尾随刘鑫,江歌想报警,刘鑫说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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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9日,江歌母亲和刘鑫会面的视频公布,引起了舆论广泛关注。大量报道和评论在各媒体和社交平台井喷式涌现。随着更多的后续报道出现,此前评论所批评的事实,已被证明并非事实。尽管如此,我坚持认为,自私冷血的刘鑫,必须受到谴责。她在很多关键问题上说了谎!

刘鑫在核心事实上说了谎

针对网络对刘鑫反锁房门导致江歌被杀的指责,刘鑫自辩说门推不开,是因为被江歌的尸体挡住了。虽然从照片还无法准备判断,但一个人的重量倒在门口,就能让门打不开吗?我对此深表怀疑。不知道日本警方是否做了侦查试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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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还不是最核心的问题,刘鑫更大的谎言是,她从一开始至今,一直声称由于案发时自己在门内,不清楚门外是谁,更不知道在杀人。

梳理正规媒体的报道,2016年8月,刘鑫和男友陈世峰分手,多次遭到陈世峰的骚扰威胁。9月2号搬到了江歌租住的公寓。据江歌母亲介绍,2016年11月2日下午,陈世峰找到江歌居住的公寓,刘鑫一个人在家,马上电话告知江歌请陈世峰离开。江歌要报警,被刘鑫阻止。随后,江歌从外面赶回家请陈世峰离开,接着三人一同离开公寓。在车站分开后,江歌去上课,刘鑫去打工,而陈世峰一直跟踪刘鑫到打工的地方。当天夜里,江歌参加完同学聚会,接到打工下班的刘鑫发的消息,称自己有些害怕,希望江歌到车站接她一下。江歌于是去车站接刘鑫。两人回公寓,刘鑫进屋,江歌在门口被尾随而来的陈世峰用刀刺死。

刘鑫正是因为遭到前男友骚扰威胁才搬去和江歌同住,当天还发生了正面冲突,刘鑫却说对杀人凶手是谁完全不知道,这实在太不符合常理了。根据媒体披露日本邻居的证词,听到了门外的争吵和凶杀,而同样的在房间内的刘鑫却说没听到,这也太不符合常理了。

当天下午遭遇前男友的跟踪骚扰,还爆发过正面冲突,怎么会不知道外面是前男友呢?因为在房内,没有目击到杀人过程,所以不知道外面发生了杀人,这是完全可能的,但不知道外面是前男友,完全违背常理。

在证据角度,如果仅仅是隔着门听到杀人过程以及前男友声音,这只是证明陈世峰杀人的间接证据,而非直接证据。但正常情况下,刘鑫应当说,没看到外面杀人,但听声音像前男友。这才符合常理。很明显,她在这个关键问题上说了谎。

正因为刘鑫在第一时间并未指认前男友陈世峰,因此日本警方在经过多日侦查后才确定嫌犯。陈世峰最初以恐吓刘鑫的罪名被捕,而非杀害江歌。

前男友陈世峰把刘鑫的闺蜜江歌杀了,刘鑫为什么还会这么维护他呢?

我认为,最大的可能性是,刘鑫担心一旦她指认前男友陈世峰,陈出狱后或陈的亲属会报复她。所以我说,刘鑫是一个自私冷血的人,即使最好的朋友因她而死,她考虑的也是自己利益最大化。其实,此事因刘鑫而起,她说不说不利于凶手的证词,结果都一样,即凶手及其亲属肯定恨她。

中国的刑事案件,证人出庭率极低,就是因为证人怕被嫌疑人及其亲属报复。

残忍的真相:刘鑫对江歌没有法律上的救助义务

刘鑫是极端自私冷血的人,必须受到谴责,但从刑法角度,她不必为杀人事件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刘鑫对江歌没有救助义务。这句话说出来,对于想为女儿讨回公道的江歌母亲确实挺残忍的。但法律上就是这样。法律无法惩治人性的黑暗。所以日本警方是把刘鑫列为证人。

有媒体引述某法学家言论称“前男友冲其而来,闺蜜劝阻可能面临险境”,因此刘鑫负有对江歌的救助义务。这个说法明显是错误的。

虽然可以说是刘鑫的行为引起前男友杀人,但这很难成立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因为拒绝前男友的骚扰这种先行行为,是一种日常行为,并不必然导致杀人从而使江歌陷于危险性状态。先行行为必须具有使结果发生的直接性,才产生救助义务。如果危害结果并不能归属于先行行为,即虽然发生了间接的危害结果,行为人仍不构成不作为犯罪。

如果刘鑫的先行行为必然导致江歌处于危险状态,那刘鑫就有救助义务了。在这种情况下,她如果能救助而不救助,就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了。

尽管见死不救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如果这种危险状态并非由于当事人的先行行为直接引发,当事人并没有救助义务,即使不救助导致了被害人死亡,也不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比如那个令无数男生不知该怎么回答的经典的问题:老妈和女朋友掉水里了,究竟该先救谁?从单纯的刑法角度,成年子女对父母有法定的救助义务,如果子女能救助而不救助,则子女构成对父母的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成年男子和女朋友之间,不存在这样的法定救助义务。除非是成年男子的先行行为导致女朋友处于危险状态,那他才有救助义务。当然,你如果这么回答女朋友导致分手,我可不负责赔偿的。

法律书中经常举例的先行行为引起的救助义务,是成年人带小孩子去游泳,就有保护小孩子安全的义务。父母对孩子有法定救助义务,如果小孩遭遇危险后,能够救助而不救助,就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但其他路人则对小孩并无救助义务。而如果是成年人主动带小孩子去游泳,他虽然并非小孩子的父母(父母对未成年孩子、夫妻之间有法定的救助义务),但由于他的先行行为,从而导致他对小孩子有救助义务。

嫌犯陈世峰不会被判死刑

昨日,有媒体采访了江歌母亲的代理律师、日本大江洋平法律事务所的大江洋平律师。他透露,虽然陈世峰承认杀害江歌,但否认是有计划和预谋的。其在供词中还提到,杀害江歌的刀不是自己事先准备,而是江歌携带在身上的。

凶器不是嫌犯准备的,而是被害人江歌携带的,这说明属于激情杀人,再加上刘鑫的证词,基本可以确定,嫌犯陈世峰不会被判死刑。现在即便在国内,激情杀人一般都不会判死刑,更何况在几乎快废除死刑的日本呢?

江歌母亲可以民事诉讼追究刘鑫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江歌母亲如何追究刘鑫的法律责任,实现自己的合法诉求呢?法律真的拿刘鑫这种忘恩负义、自私冷血的人没办法吗?现在很多人,包括一些法学背景者,也在说刘鑫的行为只能进行道德谴责,而在法律上没有任何问题。其实并非如此。

我前面说了,法律无法惩治人性的黑暗。这只是针对刑法而言的。除了刑事途径之外,还有民事途径呢。江歌母亲,完全可以依据《民法总则》追究刘鑫的法律责任。如果江歌确实是因阻止刘鑫前男友陈世峰伤害刘鑫而死亡,属于见义勇为。江歌为了保护刘鑫,遭受不法侵害,造成了丧失生命的严重后果,尽管不法侵害的侵权人是陈世峰,应当由他来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但刘鑫作为受益者,也应当作出经济补偿。

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民法总则》第183条对此有明确规定:“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在《民法总则》施行前,《侵权责任法》第23条早有类似规定:“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003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根据上述法条,江歌母亲应当要求陈世峰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可以要求刘鑫作为受益人作出补偿。但如果陈世峰无力承担赔偿,则刘鑫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前者的法条用的是“可以”,是选择性的,后者法条是“应当”,是强制性的。当然,所谓“适当”补偿是多少,要就要看法院的综合考虑了。

当然,本案因为案发地在日本,还涉及到管辖的问题。根据“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是《民事诉讼法》第21条的明确规定。根据《民法总则》第25条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也即被告住所地是被告户籍登记为准。刘鑫虽然身在日本,但是她的户籍仍然在中国,按照上述“原告就被告”管辖原则,中国法院对此有管辖权,并且适用中国法来确定刘鑫的民事责任。

如果刘鑫作为被告拒绝到庭,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仍拒不到庭,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判。根据基本法理,被告缺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审理,而原告缺席,则可以按撤诉处理。

一旦法院作出刘鑫进行适当补偿的判决,如果刘鑫拒不执行,江歌母亲就可以申请启动强制执行的程序。

所以,对刘鑫这种忘恩负义、自私冷血的人,法律并不是没有办法。

注意,这是补偿,而非赔偿。因为刘鑫没有刑法意义上的过错。当然,她有道德意义上的过错。就是不该和陈世峰这种性格偏激、极端情绪化的人做情侣。

2017年11月15日-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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