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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牙大状论坛】关注中国司法热门话题系列论坛第二期之 “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公告函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5-04-15

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您参加将于 2015 年4 月 17 日下午3时在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VIP高端会议室举办的金牙大状论坛研讨活动,本次论坛的主题是:“毒品犯罪的辩护艺术”。此次论坛由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和金牙大状律师网联合主办。届时,来自各地的知名律师、专家学者及各大媒体等将出席会议。

一、本次论坛的主要议题

“草原狼”曹春风律师以亲办经典案例分享毒品犯罪的辩护经验,讲述毒品犯罪如何有效辩护。

二、主讲人:“草原狼”曹春风律师 (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者,草原狼刑辨网络公益学院创办人)

主持人:王思鲁律师 (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

三、欢迎您就此次论坛主题投递书面稿件

金牙论坛邮箱:slwang@jylawyer.com

广强律所邮箱:gq37812500@163.com

真诚地期待着您的积极参与同支持!

“仅限六十个座位,请提前预约,以便留座! ”

预约报名方式:发送“姓名+职务+单位【金牙大状论坛】”至周静181 2787 8623或致电报名。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2015年4月14日

联系人:周静

联系电话:020-3781 2500 / 18127878623 广强所联系QQ:2376655068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天伦大厦23层。

(地铁动物园南站往动物园南门出口,出后顺环市东路往东走100米多点的左手边;或天河立交往环市东路70米左右的右手边)

主讲人曹春风简介

曹春风,内蒙古守正律师事务所律师,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者,草原狼刑辨网络公益学院创办人,全国律协行政法委员会委员,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刑法新犯罪论的探索者,资深毒品犯罪辩护,死刑辩护研究与实践者。办理过四百多起具有影响力的刑事案件,个人专著及论文:《浅谈我国未注册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制度》、《对合同法缔约过失责任适用的几点理解》、《吴某聚众斗殴案》、《浅谈律师的劝谏制度的建立》、《律师参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路径》等。

(图为:曹春风律师)

主持人王思鲁简介

王思鲁,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金牙大状律师网首席律师。王律师毕业于中山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研究生、获刑法学硕士学位。王律师从事刑法研习、实践近30年,其领衔的金牙大状律师团队承办刑事案件近2000起,其中主办重大复杂案件如1998年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案"-马某明被控贩卖毒品海洛因10500克案(无罪释放)、2012年海南民警雷某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无罪并获国家赔偿)等300多起,大多数取得取保候审、撤销案件、不起诉、免予处罚、缓刑、无罪等成功辩护效果。

王律师以毒品、走私、职务犯罪等辩护成名,尤其擅长处理最高院、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公安司法机关侦控审的重大复杂刑事案件。 王律师的专业水平及办案效果获得当事人、媒体、学界的一致好评。2012年海南民警雷庭被控非法拘禁罪一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获得“中国警察维权第一人”的美名;1998年云南马某明被控贩卖海洛因10500克案王律师无罪辩护成功,被各大媒体誉为“巨额贩毒被判无罪第一案”,其中《广州日报》作了题为“金牙大状 死刑变无罪”的专题报道,王律师藉此建立金牙大状律师网和金牙大状律师团队,经近20年的发展,金牙大状律师团队在刑事辩护领域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并具国际影响力。

近10多年来,王律师考察美国、法国、新加坡、港台澳等国家或地区近10次,就其司法制度、律师行业、尤其是刑事辩护领域及与同行交流。 王律师就重大复杂刑事案件接受南方周末、央视、南华早报等海内外媒体采访300余次;承办的案例也曾被央视、亚视等电视台摄制成电视节目,广泛传播。

王律师著述计500多万字,其在1993年受邀参与政法院校统编教材《中国刑法学》的编写工作;在各大权威学术刊物及主流媒体上发表法律文章600余篇,其中,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专著《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获2008年度律协理论成果一等奖。

(图为:王思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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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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