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感言 >> 内容

刑事案件当事人认罪认罚后仍可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办案律师/作者: 谢政敏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9-08-17

刑事案件当事人认罪认罚后仍可就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丨刑事案件当事人认罪时,必须由辩护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律师对在案证据和适用的法律进行审查,确认构成犯罪后方可。当事人认罪认罚时,必须签署具结书,具结书须明确告知其触犯的罪名及相关的法律条款及认罪的相关法律后果。当事人签署具结书时,必须由辩护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在场并在具结书上签字。

以下几类案件不适用认罪认罚制度:一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属于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二是未成年人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他们的代理人和辩护人对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有异议的;第三种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不构成犯罪,以及有其他不宜适用的情形。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的、没有签署具结书或者虽签署具结书,但是没有告知当事人认罪认罚的罪名、后果,和相关法律依据的,辩护律师或者法律援助值班律师没有在场,没有在具结书上签字的,认罪认罚无效。当事人在认罪认罚后,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的,仍可上诉。

鉴于司法实践中存在当事人上诉后,检察院提起抗诉,要求二审加重量刑,理由是当事人已经认罪认罚,法院已经从轻量刑,当事人又提起上诉,是对认罪认罚的反悔,不应享受认罪认罚从宽的量刑,要求二审法院加重处罚,且二审法院加重了对当事人的处罚。为避免类似现象,当事人上诉时最好在上诉期即将届满时再提起上诉,不给检察院抗诉留下过多的时间。上诉时,对在案事实不要提出过多异议,避免检察院提起抗诉。在二审时,可以有辩护律师就事实部分详细审查,提出异议。

当事人上诉后,二审法院应对全案进行审查,如果一审量刑没有体现认罪认罚从宽原则,量刑偏重的,应依法改判。如果一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广强律师事务所刑事律师   谢政敏 

阅读量:118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谢政敏
谢政敏诈骗、暴力、职务犯罪案件辩护律师
证件号:14401201610802318
紧急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案管专员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摆设赌博机供他人赌博为何“无罪”?
电子数据是网络犯罪案件当中不可或缺的证据
广强头条:广强律所召开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研讨会!
提供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被指控掩隐罪,如何认定犯罪所得数额?
Y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嫌疑人X涉嫌诈骗罪 之 取保候审申请书
顺风车司机拉到偷渡人员是否构成犯罪?如何辩护?
L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辩护律师如何对被告人聊天记录进行综合质证?
电子数据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