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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作时代的畅销书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2-01-16

炒作时代的畅销书

钟世昌律师

“2005年中国出版图书22万多种,其中新版书12万多种,重印9万多种,定价总金额632亿元;2005年中国出版业累计纯销售493亿元;2006年全国图书零售市场比2005年同期增长超过了10%;2008-2010年,人们物质生活水平将不断上升,精神层面的追求也随之提高,对图书的需求量将会越来越大,图书出版发行业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这是官方公布的一组统计数据。

咋一看,似乎我国的出版事业正进展得如火如荼,实则不然,图书出版市场存在着鲜为人知的“潜规则”,浮躁文化下的炒作时代,作者和出版社是一对欢喜“冤家”,各怀鬼胎,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微妙”关系,畅销,是靠炒作炒出来的。

出版社说到底是以营利为目的,惯用“色情”和“暴力”吸引眼球。为畅销不惜迎合浮躁的市场环境,出版社强调作者务必加入“色情”、“暴力”情节,谓之为“润色”。不过说也奇怪,大凡加入“色情”、“暴力”,就能包赚不赔,这世道,莫非全是色魔和暴徒?不过人家出版社说了,“今日有钱今日赚,管它明日洪水滔天”。

出版社还有一妙着,多以“八卦”作为噱头。在网络上寻找几个所谓“网络红人”,如“芙蓉姐姐”、“双双表妹”者流,或找几个“超男”、“超女”,大爆所谓“成功之道”,揭秘“神秘花园”等,内容粗制滥造,低俗不堪,但经一番包装,一阵粉刷,一通造势,噔一下刷新畅销记录,你说这读者又不是文盲,咋这么好糊弄呢?

出版社更有一损招,耍手段,“坑”作者,多用于所谓专家学者,屡试不爽。版号由作者自己掏钱,还得回购,也不管符不符合市场,定价高得离谱。出版社机关算尽,就算书本一本都卖不出去,单在作者回购中出版社就获得暴利,即使书本当废纸卖了也能“大捞一笔”,出版社这“无本万利”的生意也太好做了。虽然被狠狠地算计了一回,可是作者也只能打掉了大牙往肚子里吞,作者出书也不在乎那点“小钱”,他们更多的是关注出书背后能带来的“金钱”和“荣誉”。

出书者,或为名或为利,很浮躁,很功利。当然也有小部分人真的是想布道施恩,传播思想,可这类人少得几可成文物,忽略不计。大多数人出书是舍小本而逐大利,花钱往自己头上打造光环,制造影响,还高产得惊人,东抄西抄,一年四五本不在话下。就算出书是“亏本”生意,可只不过是前期“投资”,作者在乎的是后期收益。

举律师行业为例,大家争相出书,何也?图书卖出去能赚钱?非也。出版社机关算尽,想从钢公鸡身上拔毛,异想天开。大多数的情况是,律师自己花重金请出版社出版,再花钱请人宣传,行情大概是:

出版社版号费20000—30000元不等;

请专家作序请、撰稿写书评,2000—5000元不等;

请记者发稿,除版面费外,感谢费每人500—3000元不等;

搞新闻发布会、签售会,除场地租赁费外,策划费、公关费10000—30000元不等。

花费如此之大,很多律师却心甘情愿,何也?搞一两本书出来营销营销,很能唬住当事人,即使不能案源滚滚而来,估计也能源远流长。

再看看书本的含金量,既然律师出书是为了营销需要,吹嘘的成分肯定就在所难免了,出版社也不管你死活,有钱赚就好,没有什么把关不把关的。有的律师出道没几年,出一本书就摇身一变成为“大律师”,某某领域“专家”了,自欺欺人,谎话说得多了,连自己也以为是真的。所选取的案例大多是别人的,很多是来源于网上或报纸,经过一番胡掐乱造,改头换脸,就变成是自己的“经典”案例。没有亲身办理,没有实战体会,搞出来的东西是蜻蜓点水,无关痛痒,其质量未能让人苟同。

不过市场是看销量不看质量的,有的律师肯花大钱,雇一帮手下,辗转各大书城,疯狂购书,使其书稳占销售榜龙头交椅,最后竟能获优秀图书奖,影响不可谓不大。在中国,真的是什么怪事都会有。

特别佩服那些实战派律师,出书不为名不为利,算得上是硕果仅存的“活化石”,不依附出版社“潜规则”,不靠专家作序,不靠炒作,以质量雄起,以实战取胜。真正优秀的作品不是“吹”出来的,而是靠实战“打”出来的。最近闲逛书城,有一套律师实务丛书——《金玉良言——律师职业生涯启示录》、《胜者为王——与您分享如何赢在法庭》,堪称实战经典。没有任何宣传,没有任何造势,却能稳占销售榜榜首,读书,就应该读这些高含金量的书籍。

以上虽管中窥豹,但却能可见一斑,各大书城中图书的数量可谓汗牛充栋,可能作为经典留下的又有多少?大多数书籍是朝生暮死,今日是畅销书,明日便销声匿迹,看似兴盛的图书出版市场,其实严重注水。

如今的图书出版市场鱼龙混杂,“恶魔”可以包装成“天使”,“糟粕”也能变成“精华”,在炒作时代的图书市场,以排行榜来判断图书的质量是愚蠢的。

要读好书,必须擦亮眼睛,有一颗平静的心,更多地关注作者及作品的本身,不唯是否畅销马首是瞻,不为炒作的噱头所迷惑才能寻找到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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