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时评 >> 内容

案件审理中律师是否“越线”引发关注 业内开始反思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3-10-16
 

《广州日报》报道【金牙大状论坛】之(第一期)中国影响性诉讼之“从夏俊峰、李天一案看律师职业价值、伦理和技能

李某某案律师百态

案件审理中律师是否“越线”引发关注 业内开始反思

  926日,李某某等5人涉嫌强奸案宣判,意味着这一出全民围观半年之久的“连续剧”落幕,“连续剧”中的重要角色便是律师。除了李某某的辩护律师坚持作无罪辩护外,其他四名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作有罪辩护。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这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然而,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的相当多细节以及受害人的个人信息,都被公之于众。

  北京市律师协会表示,此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在代理不公开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发生了一些违反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规范的行为。

  “有的做得尺度太大,已经越线了。”有参与其中的律师承认。也有律师在民间的“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开始对律师的职业伦理进行反省和深思。

  文/图本报记者练情情

  丧失原则?

  有律师拒代理“烫手山芋”

  109日,记者在广州旁听了一场由广州律师王思鲁发起的名为“从夏俊峰案、李某某案看律师价值、伦理和技能”的论坛。

  “能代理这样的案件,对任何一个律师来说,都是一次难得的出名机会,谁都不愿意轻易错过。”参加这次论坛的一名律师说。然而,李某某前两任辩护律师却主动请辞。  

  出事后,李某某的监护人首先通过朋友找到了袁诚惠律师,但他只干了一个月就辞了。“我很少主动找媒体。因为作为律师来讲,(工作重点)更多的还是放在法律程序内。”袁诚惠曾委婉地向媒体透露他的想法,但具体辞职的原因并没有透露。

  319日,薛振源律师接替袁诚惠。薛振源较为年轻,2009年才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业时间较短。

  李案绝非易啃的骨头,由于舆论的紧张关系,此案近乎“烫手山芋”。接手后,薛振源发表律师声明,指责部分媒体和网民的不实报道和传播,提出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30日,薛振源正式请辞,具体原因依旧没有透露。广东明境律师事务所主任胡福传说,明知未成年人案和涉及隐私法院绝不可能公开审理,却要求公开审理,是跟法律叫板,律师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应该是迫于委托方的压力,放弃了原则。  

  泄露隐私?

  律协尚未公布谁违规泄密

  被害人杨女士从未在公众面前露面,但杨女士的姓名、工作单位等身份信息均已暴露在网络空间,甚至其妇检报告的情况也已披露。   

  究竟是谁泄露了杨女士的个人信息?北京律协认为,李某某等人强奸案相关代理及辩护律师涉嫌泄露当事人隐私、不当披露案件信息、不当发表贬损同行的言论等行为,严重损害了行业形象及声誉。田参军认为,被告方律师出问题可能性比较大。陈枢则说虽然律协没点名,但不排除自己会接受调查。

  更为蹊跷的是,在法庭审理的最后一天上午,李某某另一名辩护律师王冉的辩护词居然被发到网上,而按照顺序,他是下午才发表辩护意见。

  930日,李在珂表示将于国庆后向司法局和律协举报李家及其律师的违规行为。他称:“违规主要是两点,一个是梦鸽及其律师,通过陈有西律师的微博在法院还没有辩论之前,就把王冉律师的辩护词给公布出去了,其中涉及被告人大小魏的名字。二是兰和在他自己的微博里贬损同行李在珂,也就是我本人,说我卑鄙,并污蔑我支持魏某作伪证。”

  而事实上,李在珂也经常在微博上晒出各种案件细节。

  操纵舆论?

  “兰和的角色绝对是创新”

  719日,兰和发微博公布了自己是“李某某家人法律顾问”的身份,“经授权,关于李某某案的所有消息,均由本律师统一发布。”

  “兰和律师做李家的法律顾问,兼当新闻发言人,这种角色绝对是创新,对律师接案的方式很有启发。”王思鲁律师说。以前,人们的印象中,律师是帮人打官司的,兰和这个律师不负责打官司,负责应对媒体。兰和担任这个角色有独到的优势,他曾有多年媒体从业经验,做过报纸,干过电视,又在代理药家鑫之父诉张显名誉侵权案中经历过残酷的舆论战役。

  论坛上,谴责兰和的声音不少。北京市信利(深圳)律师事务所肖海峰律师说,兰和的做法,不仅仅超出了律师行业底线,恐怕也超出了老百姓的底线。   

  “由于我国网络和自媒体的极度发达,本案辩护竟然从庭上发展到庭外,辩论的对象竟然从公诉人到其他辩护人,从很多媒体到不少法律同行,甚至从公权力到普通网民,这既出乎我的预料,也绝不是我所乐见的。”陈枢在这场舆论战中未能独善其身,他在完成一审后,迅速删除个人微博上关于李案的言论。  

  经办律师是通过自媒体进行隐性渗透,还是通过大众媒体对舆论话语权进行影响并达到引导的目的?这一事件后,有律师建议律协在律师的执业纪律中进一步明确,律师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接受采访以及怎样发表适当的言论。

  同行相煎?

  兰和和李在珂互相举报对方

  对律师行业而言,最爆炸性的新闻是,开完庭后,梦鸽爆出李在珂发给她的信息。这些信息,一下子把李在珂推到风口浪尖上。

  广东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成尉冰在论坛上说,如果在文学里,这几条信息,足以令李在珂的形象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从梦鸽公布的几条短信内容上,有网友归纳出这类律师的大致轮廓:一是为名为利,“一直想找一个大的案子办成功扩大在全国的知名度,为将来当全国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分”;二是为钱,“水平肯定要到位,因为他们给我的律师费很高”;三是精致圆滑,“二魏委托时,我自己没有参与,而是指派手下的律师去会见,目的是有朝一日能得到你的认可为李某某辩护”,“我现在肯定不会做过深的工作,对二魏也就是走个法律程序”,这样示弱是为了讨好李家;四是敢神吹,“你可能失去了一个唯一有能力把这个案子反翻过来的律师”,“我在外面名气不大,可我在公检法内部知名度是高得很,八十年代官至处长的律师恐怕在全国找不出几个”;五是够狠,“我想看看你们笑过之后是如何哭的!”    

  此时的李在珂百口莫辩,也只好进一步晒出与梦鸽的私密短信,称自己重义气,见她身边的人水平不够,还尽出馊主意,所以想帮她,根本没谈钱。 

  李在珂和梦鸽本该是同一战线的盟友,如今反目成仇,互相攻击。李在珂要向司法局举报李家律师违规泄露当事人隐私。

  兰和也发表声明,称李在珂造谣梦鸽雇水军帮儿子翻案,编造李某某练散打,殴打杨某,自以为武功天下第一等谣言,歪曲事实,报复陷害,也将向司法局举报。

  娱乐至死?

  律师不甘寂寞“逗你玩”

  半年多时间里,李某某案的新闻时常占据时政要闻版重要版面,同时又是娱乐版头条。一法律界人士说,把刑事案件炒成娱乐新闻,这在其他国家是不可思议的。除了李案的多名律师在公开较劲,最近又杀出了一位案外律师——雷海军。微博简介为北京银雷律师事务所主任的雷海军,自称曾借李某某案替受害人杨某策划,希望把她炒作成名人,而李某某则是女方精心策划的“仙人跳”的牺牲者,并称“人头落地也要为李某某讨回公道”,欲争夺李某某的辩护人身份。论坛上,雷海军的行为遭同行强烈谴责。而雷海军则在微博上不断变换自己的“头衔”,前几天还是“知名策划人”,现已变成“独立评论员”。据记者了解,北京律协已约谈过雷海军。

来源:广州日报http://gzdaily.dayoo.com/html/2013-10/16/content_2420672.htm

阅读量:2172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解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广强头条:骗取出口退税案刑期比预期减半!开设赌场案解除取保!
明知他人制假药,你还敢印制包装?
如何对控方的“王牌”证据《司法会计鉴定意见书》进行深度质证?
Z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广强快讯:涉走私毒品案获不起诉决定!
W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循环出口、虚假出口”涉诈骗罪案件一审辩护意见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