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动态 >> 新闻追踪 >> 内容

陈光武律师:北海中院已无法公正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8-06

 

        举国瞩目的北海四律师案相关联的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定于 日在北海中级法院开庭。连审5天,和当年审理四人帮的用时差不多。

    但从目前种种迹象表明,北海中院已不可能客观公正的审理此案了。主要根据是该案的决定权不在法院,而在公安,在政法委。

    根据一: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会见被告人,依法不需要法院批准,而北海警方却提出会见必须法院盖章的无理要求。北海中院明知这样做无法律依据,还真的就给盖了(见图一),放纵、怂恿了警方的无理要求,说明案件的主动权在公安,不在法院。

    根据二:辩护律师在审判阶段,法律决不允许承办机关在场监听监视,而该案律师每次会见公安机关都派三至五人在场监督,致使被告人几乎全都一言不发,公安机关竟然说他们在行驶沉默权。真不知脸皮几何。

    依法审判阶段被告人的管理权在法院,我们多次要求法院保护辩护人的合法权益,实现辩护律师的有效会见,但法院明确表示他们管不了公安。

    也就是说,即便纠正公安机关的程序违法在其职权范围内,他们也无能为力。更何谈通过审判纠正公安机关的冤错案件?

    根据三:法院配合公安辩护权争夺战继续上演。日前,裴金德的辩护律师朱明勇在参与诉讼期间,警方竟然亲自操盘,违法安排两位不明真相的律师担任裴金德的辩护人,企图挤掉朱明勇律师。昨天,我替补许兰亭律师前往中院递交手续,又遇到被要求让被告人签字认可的情况。法院配合公安,辩护人争夺战继续上演。这种连被告人请辩护人的权利都要设障的法院,还能依法办案吗?

    根据四:法院连开庭时间都要由政法委确定,哪来的独立审判?

    今天到法院交辩护手续,虽然遭遇了无理拒收的霉气,倒有个意外的收获:在法院的楼道处的公告栏上,见到了该院关于政法委安排开庭时间的通知。该通知载明:“根据政法委的要求,我院将于至12日开庭审理裴金德等故意伤害一案”------(见图二)。

    既然政法委连开庭时间这样的程序小事都要过问定调,实体问题法院还有决定权吗!

    根据五:案件实体早已由政法委敲定。

    日前《南方周末》报道:据知情人透露,北海市公安局向政法委汇报后,政法委书记莫亦翔数次召集公检法司部门开会,确定调子:第一,“11·14故意伤害抛尸案”犯罪嫌疑人肯定有罪,4名律师辩护过程中肯定有罪,必须抓捕。“北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长曾对我说:你以为我们抓几个人那么容易啊?我们会都开了好多次。”

    看来,开庭审判已经毫无意义,公安、政法委早已定案,中级法院只不过是走走程序而已。

    但历史的经验一再表明:几乎所有的冤假错案都是政法委参与的结果。如今裴金德案又倒进了政法委制造冤错案件的覆辙。

    可悲啊,法院未审,政法委先判。5天,且看北海法院将如何认认真真、轰轰烈烈的走过场!

阅读量:2514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循环出口、虚假出口”涉诈骗罪案件一审辩护意见
开股东会却被控告非法拘禁,股东被羁押268天无罪释放
涉毒重案何以全案取保释放之十个无罪辩护理由
涉毒重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全案取保释放,何故呢?
涉期货“诈骗”案中如何对被害人笔录进行综合质证?
关于H某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之辩护词
H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真实案例|被告人X认罪认罚后,可否再次诉辩交易?
卢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之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紧急重大刑事案件咨询可直接加广强律师事务所主任、刑事大要案辩护律师王思鲁微信向他反映(通过王律师手机13503015895)

如情况紧急,请直接致电:13503015895 电话020-3781250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