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牙大状晚上破例给我布置了一篇作文,要我以《北海官员:你们为何要固执地裸奔在人治的道路上》为题写一篇文章来“表扬”一下北海的某些官员。面对这样北海官员显而易见的裸奔,如何深入浅出地把众所周知的原因表述出来,真还是有些难为我了。于是,一晚上我都在想怎么完成这个作业。突然,灵机一动想起了最近网络上流行的笑话来,于是擅作主张把文章的题目作了修改。
话说:有一女浴室突然起火,里面人乱作一团,赤裸身体往外跑,只见大街上白花花一大群(裸奔的女人)。
一老者见状大喊“快捂住”。
众裸女突然醒悟,但身上要紧部位有三处,手忙脚乱捂不过来,不知所措。
这时老者又大喊:“捂脸就行,下面都一样!”
此事的重要启示:在特殊情况下抓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要抓住重点。
纵观“北海律师惨案”发生的前前后后,似乎与这个笑话竟然有惊人的相似。本来北海警方只要严格依法办案,他们的那张脸随时都可风风光光地见人,根本无须遮遮掩掩。但在可怕的人治和长官意志的控制之下,无论是杨在新辩护的伤害致死案,还是杨在新伪证案,都是以长官的意志为主,而非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一路走了过来,除了靠刑讯逼供和精神强制得来的证据和事实外,再无像样的或过硬的证据了。在此案中,事实是某种或某人的意志,证据自然只是紧紧地围绕这个意志周围,与案件本来的真相和事实也许早已经没有半点关系。
正是因为他们认为的事实和他们提供的证据无法在法庭上自圆其说,从维护长官意志的高度出发,最行之有效的方法就是把证人控制了,把律师伪证了,自然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事大吉了。殊不知,正是这一厢情愿的长官意志,给北海引来一场大火。正是这场大火,让北海的警察如同失火以后的浴室中的女同胞一样,不得不将自己一丝不挂的玉体暴露上阳光之下。在惊慌失措、乱作一团之中,又传来长官的命令,“快捂住”!可四处是丑实在是捂不过来,于是长官又传来命令“捂脸就行”。
于是,北海警方几乎不顾一切地开始“捂脸行动”。先是通过召开记者招待会误导视听,信誓旦旦要把冤案、错案办成铁案,另一方面又是放三名被抓的律师及证人。也许是感觉这样太掉价了,太没面子了,特别是让北海的当权者们很受伤,于是从昨天到今天他们又“放下手来”上演了戏弄律师的闹剧。
他们这样做,无非是在告诉天下人,北海的某些官员,已经到了彻底不要脸面的程度,下决心让北海的警察一丝不挂地彻底裸奔。什么法律的尊严、公民的人身权和自由权、律师的合法执业权以及人民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法律面前起码的威信和脸面等,神马都是浮云。至此,“北海律师惨案”已经演变成北海某些官员的政治豪赌,除了把冤案、错案办成他们所说的铁案,已经别无选择。
此番在北京召开的北海律师团全体会议上,律师团根据北海一线律师对案情的通报,得出以下分析和判断:
1、现在无论是的决策层还是具体经办层都已经处于骑虎难下的尴尬境地,一错再错,已无回旋余地。如果承认错误,必定有人承担责任,上面的人自然不愿意也不可能承担责任,下面的人当然也不愿意承担责任,因为一切都是领导定的调,于是大家都只来与法律玩一场豪赌。
2、尴尬还在于决策层和侦办此案的办案人员从一开始对案件的信息就存在着严重不对称,为确保命案破案率达100%,领导总喜欢先定调,再办事。而办案人员为迎合领导,就用不择手段得来的证据欺骗了北海的决策层。如此北海的决策层在错误的基础上再以错误的信息继续作出判断和决策,错上加错及至错的平方、错的立方。回天无力,最终为求自保,只能以他们相互的欺骗来绑架和操控整个司法程序。
3、可以推定,北海的决策层和办案人员直至今日依然生活在虚假的指示和虚假的承诺之中,相互都力求把对方蒙在鼓中,拿国家的法律和百姓的自由和生命作豪赌。但他们谁都知道,一旦事情败露,倒霉的不仅仅是下面的小喽喽和打手,上面决策层的领导责任也无法逃避的。
4、为了避免上述最坏的局面的出现,面对北海决策层、警方、犯罪嫌疑人、证人、律师各方利益和得失,他们毅然决然地决定以牺牲犯罪嫌疑人、证人、律师的自由来保全自己。如果不能保全,必定会丢卒保车,牺牲那些早已经一丝不挂的北海警察。
在如此惨无人道、毫无人性的选择面前,北海上下除了一二再、再二三地狼狈为奸,孤注一掷,已别无选择。
以个人的利益和好恶为中心的人治如浴室中的混水,借助封闭的小屋,可以让某些人(如北海的警察)在黑暗中“体面地”生活。但是一旦失火,一旦没有小屋的庇护,他们必将一丝不挂地裸奔在天下人的众目睽睽之下。
北海警方的惨,在于他们这一次竟然连法律的底裤都没有留,……。
天上的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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