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示范文书 >> 各类申请书 >> 内容

“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之强制措施解除申请书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7-06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涉嫌共同巨额贩毒被判无罪”辩护实录之

强制措施解除申请书

致:广州市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三款“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的规定,退查限两次,每次限一月。马学明涉嫌贩毒案已于被广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次退回广州市公安局东山区分局补充侦查,现已远远超过补充侦查的法定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的规定,东山区公安分局应对依法此案作出处理,但犯罪嫌疑人马学明至今仍关押于广州市东山区看守所。

特请贵单位依法解除对马学明的强制措施。

此致

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思鲁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阅读量:1761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拖欠工资,员工“自取”,职务侵占?
何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辩护词(庭审发言版)
境内个人使用和推广U卡,可能面临哪些罪名?
买卖USDT涉非法经营案,定罪关键是哪两点?
走私成品油案中,如何认定船长主从犯
案件仅被刑事立案,当事人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多久能摆脱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擅自抵押公司车辆,为什么会涉嫌犯罪?
借贷纠纷与借贷诈骗区分的关键在于实质判断
会所“ 特殊服务”之罪与非罪
京东e卡搬砖案件的刑事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