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金牙学院 >> 金牙著作 >> 内容

《赢之道——刑辩实战启示录》一百零一——第五篇 其它犯罪辩护篇 非法行医一

来源:金牙大状律师网 日期 : 2011-06-23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第五篇  其它犯罪辩护篇

第二十三章朱红艳涉嫌非法行医罪一案

  该案的最后处理结果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产物,深层地折射出这个时代的特征!

  一、控方意见

  二、一审辩护词

  三、裁判认定

  四、中国司法特色的“和谐”

一、控方意见:

《起诉书》摘要

被告人朱红艳,女,……

被告人朱红艳非法行医罪一案,由XX市公安局补充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朱红艳于二00二年三月开始,未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在我市XX镇X村九巷十号出租屋非法开设无牌诊所行医。同年

以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朱红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造成就诊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非法行医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阅读量:2038 PC版链接 移动版链接

推荐专题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2021年新增一桩不批捕案件——成功狙击“仙人跳”
金翰明、曾杰律师成功在五一节前取保一名诈骗案当事人
江苏陆某被控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案(挪用公款罪不成立)
推荐阅读
快讯!我所周峰剑律师办理一虚拟货币交易所帮信案获判免于处罚
快讯丨卢捷培律师亲办的两起网络诈骗案获不起诉!
关于曾杰律师当选为广强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肖文彬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的公告
关于李泽民律师当选为广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的公告
将人民币兑换虚拟币被控洗钱罪情节严重,我是如何争取到全案减轻处罚的!
​金翰明律师办理的涉诈骗罪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成功取保
又增取保案例||H某某被控诈骗罪,在法院阶段获得取保候审
广强谢政敏律师再获成功案例
取保成功丨曾杰,卢捷培律师团队五月底连续两起案件成功取保
最新文章
​M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L某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正在办理中)
国内的rwa项目,不要妄想用来集资
非法集资案件中,提供了账户就是洗钱?
建议贵院对涉嫌诈骗罪一案的卢某作出不起诉决定的法律意见书
涉烟类非法经营案,能否以收购(进货)数额作为涉案金额指控?
诈骗案件,涉案金额70万元,要不要退赃退赔?
以亲办案例浅谈涉黄案件“电子数据”真实性审查的重要性
合同诈骗与合同纠纷的实务界限辨析
从一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看虚开行为和数额认定

咨询请致电广强律师事务所电话:13503015895(微信同号)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3楼(地铁动物园站C出口直走400米左右,东风东路小学天伦校区旁,原名天伦大厦。)

邮政编码:510600

Copyright 2013金牙大状律师网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8013404号-2